2026年9月8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医保规〔2026〕8号),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面升级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这份文件的核心亮点可以用四个字概括——"无自付"。
简单来说,参加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妇女,从建卡产检到产后42天复查,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全额承担。住院分娩的政策内医疗费用同样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个人不用掏一分钱。
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个人"零自付"的城市级政策。对于准备生育的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实打实的减负账。以上海为例,此前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500元/人,超出部分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新规实施后,不仅4500元的补贴额度继续保留,超出部分也由生育保险兜底,生育全过程的医疗费用实现了真正的"免费"。
政策亮点不止于此。通知还优化了未就业配偶的待遇:参加上海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参加上海居民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未就业配偶,生育或流产时按照职保生育妇女标准享受待遇,"服务包"和政策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同样由生育保险支付。这意味着,即便妻子没有工作、只参加了居民医保,丈夫在职缴费就能让妻子享受与在职女职工同等水平的生育医疗待遇。
异地就医同样有保障。参保生育妇女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服务包"和政策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上海生育保险支付。这解决了不少参保人回老家生娃或异地就医时费用报销难的后顾之忧。
更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提出"探索儿童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参加上海居民医保的0至6岁儿童,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结算的费用,转由生育保险承担,通过居民医保渠道统一结算。这意味着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从"生孩子"延伸到了"养孩子"的早期阶段,这在制度设计上是一个创新性突破。
从全国视角来看,上海此举并非孤立事件。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近期发布会上透露,截至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6亿人,22个省份193个统筹地区已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8个省份303个统筹地区实施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上海的"无自付"政策,是将这一目标进一步推向了"全流程无自付"的更高层次。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动用人单位职工应参尽参,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享受国家法定产假生育津贴待遇。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上海此次新政,正是对这些顶层设计的率先落地实践。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政策有明确的适用条件。第一,必须正常参加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在该单位就业的生育妇女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补缴后方可继续享受;第三,"服务包"内容根据产科诊疗规范和临床实际可作调整,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另行制定。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通知虽未直接涉及,但结合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9月8日联合印发的医保提质专项行动通知,鼓励各地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未来上海的灵活就业女性也有望享受同等待遇。
这笔经济账值得细算。以一次正常分娩为例,产前检查费用约3000至5000元,住院分娩费用约5000至10000元,合计约8000至15000元。按新规,4500元补贴额度覆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政策内费用全额报销,个人自付几乎为零。与此前动辄自付数千元相比,降幅显著。
生育保险的升级,表面上看是医保减负,深层逻辑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在人口出生率下降、生育意愿走低的大背景下,降低生育经济门槛是关键一环。上海的"无自付"模式,或许将成为其他城市跟进的标杆。
来源:
1.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医保规〔2026〕8号):https://ybj.sh.gov.cn/gfxwj/20260908/61adb44f0c7e4a2fbbb0d20d4fedbb25.html
2. 光明网《新政策》(2026年9月16日文摘报):https://epaper.gmw.cn/wzb/html/content/202609/16/content_25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