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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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王鹤飞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思努赛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与思努赛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第1、2项议案为针对A股5%以下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