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小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表决通过,该议案同意票数为13571753票,占比97.84%;反对票数为270042票,占比1.95%;弃权票数为29772票,占比0.21%。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峰、赵伯晓见证,律师出具的结论意见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