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白皮书
新鲜出炉啦!
一、国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启示
2020年以来,根据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及全国部分省市的后续试点方案,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权、所有权全部赋权、长期使用权赋权等试点。尽管赋权政策是我国特有的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政策,却可以从国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中找到深层次的借鉴和启示。
01 欧洲“教授特权制”的确立和演变
“教授特权制”是欧洲国家基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制度安排,即科研人员在职期间创造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拥有完全所有权或主导处置权的制度。科研人员对于这些技术成果,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如何与他人合作开展商业化以及如何创办企业实施产业化,并据此获取全部或大部分收益。
“教授特权制”在欧洲国家被广泛采用,其原因在于二战之后政府认识到技术成果数量的快速增长,但大学定位于非商业属性且不具备专利运营能力。自1949年开始,瑞典、丹麦、德国、芬兰、挪威、奥地利等国家通过立法确立了“教授特权制”,取得了一定技术转移成效。
“教授特权制”在欧洲国家经历了废止、保留等曲折发展过程。受1980年美国《拜杜法案》所规定的“国家主义”原则影响,自1999年先后在丹麦、德国等被废止,但瑞典于2012年经立法专门委员会决定仍保留至今。期间,意大利于2001年引入“教授特权制”,规定政府资助的成果可归发明人所有。
02 美国《拜杜法案》“授权所有制”
03 其他国家的协商约定与自主决定
04 借鉴与启示
我国自2020年以来的赋权改革,从科技部等9部门规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共有制”开始,历经赋权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争论、赋权探索的正当性与制度建构,发展到“全部所有权赋权改革”,取得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作用。借鉴国外职务成果权属制度,我国赋权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二、欧洲大学衍生企业发展参考
2025年11月,英国创业服务咨询机构Dealroom发布《2025年欧洲衍生企业报告》(European Spinouts Report-2025),系统梳理了欧洲大学衍生企业的发展态势。报告指出,衍生企业已成为推动欧洲创新的重要力量,其整体价值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01 衍生企业成为创新主力,价值创造加速攀升
02 英德领跑国家榜单,顶尖高校成为转化核心
03 深科技和生命科学集中,量子与能源领域凸显亮点
04 融资规模稳健增长,后期缺口与退出活力并存
三、麻省理工学院“研发创业”工作借鉴
麻省理工学院(MIT)2019年成立Proto Ventures研发创业工作室,核心目标是系统性发掘并孵化被忽视的硬科技项目。历经五年实践探索,形成一套成熟模式和方法论,通过顶层统筹、团队深耕、要素整合、项目孵化等构建和运营研发创业工作室的15个步骤,把实验室洞察变成创意,把创意提炼成可行项目,把项目推上市场,让企业真正启动,完成技术到商业的蜕变。
01 精准定位价值,明确组织体系
02 组建专业团队,配置支撑资源
03 整合核心要素,系统生成创意
04 筛选验证项目,推动落地启动
四、香港“产学研1+计划”的资助特色与启示
2023年10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推出了重大科技创新支持计划“产学研1+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创新及科技基金,为符合条件的研发团队或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推动本地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可落地的产品与初创企业,促进“政、产、学、研”高效协作,助力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01 计划目标和规模
02 申请机构与协议
03 资助期限与阶段
04 资助特色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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