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卢某、杜某、汪某、田某、陆某作为上诉人,将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列为被上诉人,涉及一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0日9时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类型为询问,案件由该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承办。该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关联相关执行异议诉求的司法判定结果,对涉事各方的权益界定与后续资产处置安排均会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涉事主体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专注于创业投资领域的市场主体,本次涉及的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0日进入询问环节,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相关程序开展审理工作,后续司法判定结果将明确案涉执行标的的权益归属,为各方厘清执行程序中的权利边界提供正式裁判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2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樱,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2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0号3层甲02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2500002017-02-28
综合点评
本次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的执行异议之诉,暂未披露涉案金额,后续高院裁判将明确案涉执行标的权益归属,厘清执行环节权利边界。作为张江高科全资创投平台,该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公司相关资产处置安排,为其后续合规开展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清晰的司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