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亮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张某某诉至法院,案由为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1日9时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技术服务类合同争议范畴,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当事双方就案涉技术委托开发约定的权责划分与后续履约安排。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上海亮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争议围绕双方此前达成的技术委托开发相关约定展开,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案涉项目的具体标的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后续随着案件审理推进,相关权责认定结果将为照明科技领域内的个人委托开发类合作纠纷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也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在开展技术类委托合作时需进一步明确权责条款,规避潜在合同争议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亮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薛晓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4229号4层J3366室。股东信息如下:
张艳丽100%5002052-04-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亮福照明科技提起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诉讼,属日常经营常见争议,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厘清涉案合作的权责边界,明确后续履约安排。该诉讼也将为行业同类纠纷处置提供参考,同时提醒市场主体签订技术委托类合同时细化权责条款,规避潜在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