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央企上海原副总被判14年,两总经理和两副总接连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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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贵州黔南州中院一审宣判中国邮政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毕晓哉受贿、贪污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罚金150万元。经查,2013至2021年间,毕晓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1460万余元,侵吞公款600万余元。至此,上海邮政已有两任总经理、两任副总经理接连落马:黄来芳获刑十三年,陈必昌获刑十一年,现任“一把手”李柏平正接受审查调查,反腐态势持续深化。

一、上海邮政原副总经理毕晓哉一审被判14年零3个月

2026年9月17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毕晓哉受贿、贪污案。被告人毕晓哉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毕晓哉,长期在邮政系统任职,曾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上海邮政任职期间,他分管邮政多项经营业务,手握业务合作、项目发包等管理权限。随着任职时间增长,其理想信念滑坡,纪律意识淡薄,在经营活动中利用岗位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间,毕晓哉利用担任中国邮政集团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相关业务项目、经营合作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0万余元;同时,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600万余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近年来俨然成了反腐的“重灾区”。

二、中国邮政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来芳因贪污、受贿超千万,获刑13年

2024年8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来芳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黄来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列开支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95万余元。

2008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黄来芳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邮政局宝山区局计财科科长、副局长、局长、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原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邮政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6万余元。

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必昌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6年7月2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必昌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必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陈必昌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必昌利用担任广东省邮政局工程建设处副处长、处长,广东省深圳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广东省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融资借款、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28万余元。

四、中国邮政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李柏平被查

2026年6月29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柏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虹口区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柏平曾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