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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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访网数据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14:30在广东省潮州市凤塘三环工业城内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张万镇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0,545,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52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2,142,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3939%;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2,68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4468%。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了《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且对该等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4)、(5)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未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