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灿汽车租赁诉陆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9月22日开庭 理清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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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明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陆某以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9月22日9时在该院新虹桥法庭(虹桥商事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是汽车租赁经营主体与承租方之间的合同履约争议,将对涉事双方的权责划分及后续相关租赁业务的合规开展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上海明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争议事项围绕车辆租赁合同履约相关权责展开,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2民初38103号,排期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目前公告暂未披露该车辆租赁合同涉及的具体标的金额,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租赁双方在本次合同纠纷中的权利义务边界,也为当地汽车租赁行业梳理合同履约风险点提供了相关参考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明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天龙,所属行业为汽车租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8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Q122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吴天龙70%1402029-06-30上海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0%602029-06-30

点评分析

本次明灿汽车租赁作为原告发起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是其日常经营中常见的履约争议处置场景。后续庭审结果将明确本次纠纷的权责边界,既有助于公司梳理租赁业务的合规风险点、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也为本地汽车租赁行业规范履约流程提供了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