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未界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将深圳市东大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总部第十二法庭(共和新路3009号)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商事审判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06民初26237号。本次代理合同纠纷的开庭排期,意味着双方此前就法律服务委托相关的争议将进入司法公开审理环节,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主张将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厘清。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上海本地的法律服务机构上海未界律师事务所与深圳的建材生产企业深圳市东大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双方因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相关的合同履行产生争议,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服务金额细节,后续庭审将围绕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约定、履约情况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审理,相关进展也将随着司法程序推进逐步明晰。
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市东大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宗焜,所属行业为建材批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17人,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和社区福永建材码头A20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东大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15302016-04-12深圳市恒利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14702016-04-12
点评分析
本次代理合同纠纷进入公开庭审环节,将通过法定程序厘清双方关于法律服务委托的权责争议,既为当事主体的合法诉求提供规范的司法解决路径,也有助于相关企业梳理自身服务类合同履约流程,排查同类合作的潜在风险,后续庭审结果将为双方后续合规经营提供明确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