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晚间新闻用了2分多钟,播上海一起事故 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通行轿车 交警判闯红灯的全责 交警:违法就是违法,没有谁弱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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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看前面吗?”

“他在前面不比我观察的更好吗?”

“我虽然违法,但他的车不是比我更安全?”

2026年9月,上海嘉定永盛路白银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驶入路口,与正常直行的轿车撞上了。骑车人倒地,轻微擦伤。交警到场后认定骑车人全责。

骑车人不服,甩出上面这三句话。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郭建俊的回答,一句比一句硬:“看前面能预判到一定会有人闯红灯吗?”“不存在这种说法,你闯红灯是无法预判的意外。”“违法就是违法,不然你电瓶车想闯红灯就闯红灯,正常行驶的汽车都要让你吗?”

这段视频被央视财经、央视新闻接连报道,晚间新闻用了两分多钟。

一个骑车人闯红灯被撞,为什么值得央视花两分钟?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法规部副主任赵司聪在央视报道中给出了答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绝对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担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赵司聪列出了交警定责时审查的三个核心要件:

第一步,当事人有没有违法行为;第二步,违法行为与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第三步,违法行为对事故结果的作用有多大。

这套逻辑套在嘉定这起事故上,链条非常清晰。骑车人闯红灯。这是违法行为。闯红灯导致他进入了正常通行轿车的行驶轨迹,这是因果关系。轿车驾驶员绿灯起步,无法预判侧面会突然冲出一辆电动车,这是作用力的大小。全责,没有任何含糊空间。

那骑车人嘴里的“他的车比我更安全”,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条规定经常被误读成“机动车无责也要赔,所以还是弱者有理”。但这百分之十叫“优者危险负担”,是机动车作为风险掌控能力更强的一方承担的最低限度补偿义务,属于赔偿层面的安排,跟事故责任划分是两码事。如果事故是行人或非机动车故意造成的,这百分之十都不用赔。

换句话说,交警判你全责,就是全责。保险赔不赔、赔多少,不影响责任认定书上那个“全部责任”四个字。

央视把这条新闻放出来的时候,还配了另一个案例。上海长宁区一个路口,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信号灯红灯的情况下驶入路口左转,与同向直行的机动车碰撞,骑车人轻微擦伤。交警判骑车人全责,机动车无责。长宁分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朱石瑜专门解释了这个路口的信号灯特殊性:机动车直行左转绿灯亮的时候,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仍然是红灯,骑车人闯的是这个灯。

同一天,央视还播了静安区的一起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傍晚六点多,一名女子看到机动车道上的车在等红灯,直接从道路中段横穿过去,从两辆机动车之间的空隙穿出时,撞上了非机动车道上正常直行的另一辆电动车。民警马冬烨把这叫“鬼探头”。横穿一方没有下车推行,没有充分观察,突然从车缝里蹿出来,判全责。

三起事故,发生在上海三个不同的区,时间是2026年9月前后。骑车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违法了,受伤了,觉得不该自己全责。

这种心态不是凭空冒出来的。过去很多年,一些地方处理交通事故时有一个不成文的套路:只要一方是电动车或者行人,另一方是机动车,哪怕骑车人闯了红灯,也会给机动车安一个“次要责任”。理由是:你有保险,你赔得起,对方是弱势群体。结果就是守规矩的司机憋屈,违法的骑车人觉得反正出了事有人兜底。

北京交管局2026年2月公布了一组数据。2025年,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数已经占到全部亡人事故总数的35%,其中涉及闯红灯违法的事故占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的24.4%,是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违法骑行人年龄在50到59岁的群体占比最高,事故时间集中在上午10点到晚上10点。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到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80%以上-。

这些数字对应的场景,在北京石景山区鲁谷东街发生过一次。2025年9月8日晚上,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骑车人没戴头盔,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在怀柔区于家园路口,一辆电动车在左转弯红灯时闯灯左转,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大型客车碰撞,车上两个人双双受伤。

违法闯红灯的代价,有时候是轻微擦伤加一顿争吵,有时候是一条命。

2026年4月,广州白云区,陈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过马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飞,造成骨折和颅脑损伤-。广州交警认定陈某全责,小车驾驶人无责任-。2026年6月5日,浙江宁波,路口其他非机动车都在等红灯,陈某一个人不耐等候直接闯行,连穿多条机动车道时被外侧车道的小汽车撞上,交警认定陈某闯红灯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从上海到广州,从宁波到北京,2026年以来,一个又一个判例在传递同一条信息:闯红灯就是全责,跟谁的车硬、谁受伤了、谁有保险,没有关系。

骑车人问“他不看前面吗”的时候,他默认的逻辑是:你开车的人应该替我兜底。但马路上没有这个默认。红灯亮着,你骑过去,你违法,你撞了,你全责。那个百分之十的“优者危险负担”,是法律在赔偿层面留的一道缝,不是责任认定书上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

嘉定那位交警最后那句话,值得每个骑电动车的人记着:违法就是违法,不然你电瓶车想闯红灯就闯红灯,正常行驶的汽车都要让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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