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泰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王某某、西安星新鸽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法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84890号,主审人为戴某,本次开庭将围绕进出口代理合同相关争议展开庭审调查与辩论。该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厘清涉案各方在进出口代理合作中的权责划分,为相关主体的权益界定提供司法裁决依据。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泰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星新鸽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及自然人王某某,争议事项聚焦于进出口代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纠纷,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进出口代理合作中的权利义务约定、履约实际情况等核心内容展开核查,相关裁决结果将为涉事各方的权责认定提供明确的司法判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泰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余志翔,所属行业为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7-33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深圳泰昌行进出口有限公司99%2972050-01-01余志翔0.99%2.972012-12-28毛嘉敏0.01%0.032012-12-28
点评分析
本次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庭审,将厘清上海泰怡国际贸易与涉案方的权责边界,为各方权益界定提供明确司法依据。该结果既可为公司梳理过往合作履约问题提供合规参照,也能为其后续进出口代理业务的风险防控、权责约定完善提供司法层面的参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