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诉上海新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9月24日9时15分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人民法庭承办,主审人为陆某。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双方此前签订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相关权利义务的认定与后续履行安排。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新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案事由围绕双方订立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相关争议展开,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7民初22715号,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9月24日,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争议涉及的具体服务项目金额,后续庭审将围绕服务合同的履约细节、权责划分等核心内容展开审理,相关判决结果将明确双方在本次驾驶培训服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边界。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新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王赫,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平原街398号1号楼底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王赫70%72010-07-20李小龙30%32010-07-20
点评分析
本次服务合同纠纷开庭,将明确涉案驾培服务的权责边界,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与后续履约安排。该案件也将督促上海新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梳理自身驾培服务流程,排查合同履约环节的潜在疏漏,对其规范日常经营、规避同类服务纠纷具备实际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