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这回真急眼了,直接开怼上海体育局“分广告费时咋不依法依规”,占编拿工资的单位要买断工龄到底合不合理?功勋运动员退役竟被算成一本冷账,这事搁谁身上能不憋屈?
2015年4月7日,刘翔正式宣布退役。很多人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画上句号了,该拿的奖拿了,该破的纪录破了,该挨的骂也挨了,剩下的大概就是安安静静过自己的日子。可谁也没想到,几年之后,刘翔会跟上海体育局因为广告费分成和退役安置的事情公开呛起来。上海体育局那边说,一切都是依法依规处理的,刘翔在编,占着编制,拿着工资,单位分广告费没有问题,让他做教练或者买断工龄也是合情合理合规的。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刘翔直接回了一句:“分广告费的时候咋不依法依规?”
这句话一出来,网上的讨论就炸了。有人站刘翔,说体育局吃相难看,运动员巅峰的时候拿他当摇钱树,等伤病缠身、跑不动了,就拿出一套冷冰冰的规章制度来算账,买断工龄,听着就跟工厂倒闭遣散工人一个味道。也有人站体育局,说规矩就是规矩,刘翔确实是体制内培养出来的,从小到大训练、医疗、后勤、教练团队,哪一样不是国家掏的钱?当初进体制内占编拿工资的时候没说不愿意,现在分广告费了觉得亏了,这不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吗?
两边的话听着都有道理,可仔细一琢磨,这根本不是一笔简单的账。
刘翔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拿的金牌,那时候他才21岁,一夜之间成了全中国的英雄。广告代言像雪片一样飞过来,耐克、可口可乐、伊利、联想、凯迪拉克,随便数几个都是当时最顶尖的品牌。有媒体统计过,刘翔巅峰时期手里的代言合同超过十个,单个代言的年费都是千万级别起步。2007年,刘翔的商业收入被估算为1.6亿人民币,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这个数字还在往上走。那时候刘翔一个人创造的价值,比很多中型企业都多。
问题就出在这里。刘翔不是自由市场上的职业运动员,他是上海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属于体制内的人。按照当时的规矩,运动员接代言,广告收入的一部分要上缴,给谁呢?给培养他的单位,给田管中心,给上海体育局。这个比例到底是多少,从来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数字,但圈内人都知道,运动员自己能拿到的比例并不高。刘翔可能拿得多一点,因为他的话语权大,可即便如此,单位那边分走的也不是小数目。
上海体育局说分广告费是依法依规的,这话不假,确实有文件,有制度,有章可循。可刘翔反问的那句话,戳中的是另一个东西:如果分钱的时候讲规矩,那安置的时候是不是也该讲讲规矩?可这个“规矩”到底是什么?让刘翔做教练,他愿意吗?买断工龄,给多少钱算合适?这些问题的背后,其实是一套冰冷的人事管理逻辑在起作用。刘翔的价值在跑道上,在广告牌上,唯独不在办公室里。上海体育局能给他的岗位,他未必看得上,也未必干得了。可单位又不想白白养着一个不干活的人,于是“买断工龄”这个选项就摆上了桌。
买断工龄这个词,放在国企改革年代大家都不陌生。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多少工人拿着几万块钱买断工龄,从此跟单位两清。可刘翔不是普通工人,他给上海体育局赚回来的钱,按保守估计也在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级别。现在他跑不动了,单位拿出一个买断的方案,具体数字没人知道,但从刘翔的反应来看,显然没有达到他的心理预期。或者说,就算钱给够了,这种做法本身就让他觉得寒心。
还有一个细节很多人没注意到。刘翔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退赛之后开始被舆论猛烈攻击的,那时候他身上的广告合同开始陆续到期,一些品牌不再续约。2012年伦敦奥运会,刘翔在第一个栏架前摔倒,跟腱断裂,那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场比赛。从那之后,刘翔的商业价值几乎归零。也就是说,从2004年到2008年,刘翔给单位赚了最多的钱,而2008年之后,他承受了最大的骂名,单位却没有站出来替他说过多少话。等他彻底跑不动了,单位拿出一份买断工龄的方案,告诉他这是合情合理合规的。换做任何一个人,心里能平衡吗?
上海体育局可能觉得自己也没做错什么。体制内的规矩就是这样,不可能因为某个人功劳大就单独开个口子。今天给刘翔特殊待遇,明天别的运动员怎么办?再说了,刘翔占着编制,拿着工资,这些年也没给单位创造什么实质性的效益了,给他一个安置方案,已经是照顾了。这套逻辑在体制内很常见,可它恰恰忽略了一个根本问题:刘翔的价值不是用工资来衡量的,他给上海体育局带来的广告分成、品牌效应、社会资源,早就超出了那点工资不知道多少倍。现在拿工资说事,拿编制说事,等于把刘翔拉回到一个普通事业单位员工的层面来讨论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刘翔怼回去的方式是公开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而不是关起门来跟单位慢慢谈。这在上海体育局看来,可能就是“不懂事”“不成熟”“把内部矛盾外部化”。可如果内部沟通真的有用,刘翔至于走到这一步吗?一个在体制内待了十几年的运动员,难道不知道公开叫板单位会有什么后果吗?他太清楚了。正因为他清楚,他才选择这么做。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觉得自己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说明他觉得单位给他的方案根本没法接受,说明他对体制内的那套“协商”已经不抱指望了。
刘翔退役之后并没有彻底离开体育圈。他最终没有接受买断工龄,而是以上海体育局团委副书记的身份留在了体制内。这个结果,说好听点是双方各退一步,说难听点就是互相给个台阶下。上海体育局保住了面子和制度权威,刘翔保住了身份和尊严,谁都没输,谁也没赢。可这件事留下的争议,远没有结束。
它让人开始重新审视一个问题:体制内培养出来的运动员,到底该怎么算他们的贡献和回报?单位投了资源培养他们,这没错。可运动员成名之后创造的商业价值,难道不是远大于当初的投入吗?刘翔一个人给上海体育局赚了那么多广告分成,这些钱到底去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培养年轻运动员上?有没有用在改善训练条件上?这些问题,至今没有公开透明的答案。
再往深了说,广告费分成这个事,本质上是一种“投入产出”的逻辑。单位觉得我培养了你,你成名了赚钱了,我分一部分天经地义。运动员觉得我吃的苦受的罪流的汗是我的,我创造的商业价值是我的个人品牌带来的,单位凭什么分走那么多?这两种逻辑的冲突,在刘翔身上表现得格外激烈,因为刘翔的商业体量太大了,大到双方都很难轻描淡写地让步。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刘翔的那句“分广告费的时候咋不依法依规”,其实是一句反问,言外之意是:分钱的时候你们讲规矩讲得比谁都清楚,现在轮到你们给我一个说法了,就拿出一套冷冰冰的“依法依规”来搪塞我。这句话的杀伤力在于,它把体制内“选择性执法”或者说“选择性讲规矩”的逻辑摆到了台面上。需要你的时候,你是功臣,是榜样,是金字招牌。不需要你的时候,你是编制内的一名普通职工,该干嘛干嘛去,别谈什么感情和功劳。这种反差,才是真正让人心寒的地方。
很多人替刘翔鸣不平,不是因为刘翔缺那点钱。刘翔的积蓄,不管是广告分成之后剩下的,还是自己投资理财的,都足够他后半生过得很好。他在意的是一个态度,一个功勋运动员应该得到的尊重。买断工龄这四个字,放在一个为国争光、两次奥运会退赛被骂成狗、却从来没有公开抱怨过什么的人身上,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凉薄。
换个角度看,上海体育局可能也挺难的。制度不是他们定的,他们只是执行者。可问题在于,执行者也是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面对刘翔这样的功勋运动员,完全可以有更体面的处理方式。比如,给他一个更合适的岗位,让他真正参与体育工作,而不是挂个团委副书记的虚职。比如,在广告费分成的历史问题上做一个清晰的说明,让刘翔知道自己到底被分走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在了哪里。比如,在买断工龄的方案上多考虑一下刘翔的感受,而不是简单套用普通职工的标准。这些都不是做不到的事,只是愿不愿意去做的问题。
刘翔那句“分广告费的时候咋不依法依规”,现在已经成了网络上的一个梗。很多人用它来讽刺那些在利益分配时讲规矩、在责任承担时和稀泥的现象。这个梗之所以流传这么广,是因为它击中了太多普通人共同的感受。你在单位里加班加点创造业绩的时候,领导说这是你应该做的。等你累倒了、干不动了,领导拿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说这是依法依规。这种场景,跟刘翔的遭遇何其相似。
区别只在于,刘翔是站在聚光灯下的那个人,他的委屈被放大了,被看到了。而更多的普通人,连发声的机会都没有,只能默默接受那份“依法依规”的方案,然后转身走人。所以很多人看刘翔的新闻,看的不是刘翔,看的是自己。
刘翔没有输。他怼回去了,公开地、直接地怼回去了,没有忍气吞声。这比他拿多少个金牌都让人觉得痛快。上海体育局也没有赢。他们按制度办事,没有违法,没有违规,但输了人心,输了一个功勋运动员对单位仅存的那点感情。这种输赢,早就超出了金钱的范畴。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刘翔现在过得不错,偶尔参加一些综艺,时不时在社交媒体上晒晒生活,离开了跑道之后,他看起来轻松了很多。上海体育局也没有因为这件事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一切照旧。体制还是那个体制,规矩还是那些规矩。只是不知道,下一个刘翔出现的时候,他们会不会还拿出那套“依法依规”的说辞来对付他。
分钱的时候讲得清,安置的时候讲不清,这就是问题所在。刘翔那句话,到现在也没人能给出一个让人服气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