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刘翔质问上海市体育局之语反问刘翔

国内游 4 0

最近,因为自己的安置问题,那位曾经的奥运会冠军刘翔似乎很冤枉!

由于觉得自己特别冤枉,于是刘翔便质问上海市体育局(简称“上体局”),质问的理由有两条:

10年不安置,分广告费时怎么不依规?安置时,依了哪条规?

按刘翔的质问,其核心的意思是:当年上体局分他的广告费时没有依规,现在安置他时同样也没有依规。

这就让人纳闷了:一个上海市的体育局,堂堂省市级体育机关,为何在分人家刘翔的广告费时,就不问青红皂白,随心所欲地分走了人家刘翔的广告费呢!这同样让人纳闷了:刘翔大活人一个,为何在上体局两次甚至多次出现“不合规”时,就保持沉默,面对自己的广告费被瓜分,面对自己安置时的不合理不合规就听之任之了呢!

对此,深感“很迷茫”的刘翔竟然乞求于网民了,他说:“碰到这个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我点意见,优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呢!”

这一招很有意思。让他当教练他害怕误人子弟干不了,让他一次性买断他又觉得不合规,于是,他便抬出了网友,让网友们给他出主意,想办法,我们理解,这不就是借网民的力量想压上体局一头吗?

刘翔果然有好多的忠实粉丝,他们说上体局是卸磨杀驴;他们说上体局的处置方式缺乏温暖与关怀;他们说对功勋运动员理应尊重……

上体局果然被刘翔推上了风口浪尖!

在刘翔与上体局二者之间,我们无意于选边站队,因为我们与二者之间无任何挂葛,但对于刘翔质问上体局之言之语,总觉得在事实上、在规矩上,很少有一条能站得住脚!

刘翔很有运动天赋,这不假;刘翔为上海市、为国家在田径运动中争了光,这不假;刘翔属于功勋级运动员这同样不假,但无论过去你的功劳多高多大,任何时候都得依规行事,在这一点上,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刘翔同样如此!

刘翔能站在奥运会的领奖台上,除了他个人的天赋与努力外,重点还在于组织培养了他、组织为他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平台。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组织对他一路的呵护,刘翔至今恐怕仍旧泯然众人矣!

同样是奥运冠军,刘翔和郑钦文有本质上的不同。郑钦文只是注册在中国网协,但人家是私人教练,专属团队(体能师、康复师、经纪人的薪资等)相关支出、日常职业比赛经费由郑钦文个人自行承担,只是在参加奥运会期间,国家队统一保障部分不需要郑钦文个人出钱而已。他俩都为国争得了荣誉,但从荣誉的“功勋”量级上权衡,郑钦文的份额似乎还要超过刘翔,因为郑钦文从成长到夺冠,很少花公家的钱!

再回到刘翔对上体局的质问,诸条予以剖析:

先说广告费的分配是否“依规”问题。

十年时间,上体局分他的广告费,难道真的没有依规吗?广告费到底该全归刘翔个人所有还是该分,如何分,到底有没有前期的制度约定,实际的情况我们确实不了解,但本人总是对刘翔提出的那个“不依规”深表怀疑!理由如下:

上体局是一个国家机关,虽说十年时间从刘翔的广告费中分得了一笔钱,但偌大的上海难道就缺这笔钱吗?上体局就缺这笔钱吗?没有刘翔的上体局难道因缺这笔钱就不运转了吗?再说了,即使上体局分得了这笔钱,也不可能用于职工福利,按规定还得上交国库,那么,上体局“不依规”分刘翔的广告费,其意义、其目的、其理由又何在呢?

任何一个运动员或运动团体,其广告费怎样分配,事前都有一定的制度安排,而不是事后临时由组织动议,想分多少就强行分多少。刘翔说上体局分他的广告费时“不依规”,那么我们就得问刘翔,你口中的“规”应该是怎样的“规”,你得拿出来呈现给世人,如果你拿不出具有说服力的“规”的理据,就笼而统之的给上体局来了一句“不合规”的结论性定义,让上体局在全网背锅,这是否有失公允呢!如果“规”在先而按“规”分广告费在后,那就不是“不依规”,而是按规行事。

再说刘翔退役后的安置是否“依规”问题。

任何伟大的运动员,总要退役,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刘翔同样如此。刘翔退役后,其编制一直留在上海市体育局,并且给了他一个团委副书记的职务,而他在这个职务上,一直没有坐班。也就是说,他在编不在岗。

如果是一般机关工作人员,无论他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11年时间不上班,其编制早就取消,单位完全可将其辞退,但上体局也许是因为了刘翔的特殊身份,对他始终高看一眼,一直保留了他的编制。

有网友说上体局对刘翔是卸磨杀驴,刘翔抱怨上体局的话里话外也有这层意思。卸磨杀驴是指当他人帮自己完成某件或某些事,达成目标之后,立刻抛弃、伤害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也就是俗称的忘恩负义。

10年时间里,上体局一直保留了他的编制,并未抛弃刘翔,更未伤害刘翔。有意思的是,在这10年时间里,刘翔一直在广告代言,拥有耐克终身代言合同,还选择性接少量品牌商务,也就是说,他在上体局既有编制,又很自由地承接商业代言活动,上体局对此并未作任何限制,应该说,上体局对刘翔不但未卸磨杀驴,而县做到了仁至义尽。

10年时间不上班,既享受体制内身份红利,又享受明星运动员身份红利,这种现象,在任何一名奥运冠军身上都没有过,同样在任何一名体制内人员身上都没有过。任由此现象继续存在下去,对其他运动员和其他体制内人员都不公平!

把安置刘翔一事提上议事日程,是对他过往在编不在岗特殊待遇必须作出的安度要求,也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坚守!

国家规定,退役运动员安置有三个渠道,即:组织安置,自主择业,升学。针对刘翔安置事宜,上海市的安置方案大概有两种,一是组织安置,让刘翔当教练;二是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是一次性买断。应该说,上海的安置方案总体上并无明显不妥之处。

刘翔说:10年时间里,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没让我走。这可能吗?退役之后,如果你刘翔想回家做个自由人,谁有权强行留你呢?即使上体局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恐怕都不允许。即使上体局确实强行不让你走,那么你刘翔为何不采取行政诉讼或法律手段去解决呢?

刘翔说:让他当教练也不行,因为他没执教经验,会毁人前途。同样是奥运冠军的郎平、姚明、刘国梁、王励勤等,退役后都可以当教练,他们行,为何你就不行了呢?难道他们在执教之初就已经有了丰富的执教经验吗?

刘翔说:买断,这词有点古早,不懂!不知道刘翔口中的“古早”是什么意思,应该是枯燥吧。买断这个词并不陌生,上世纪九十年代,企业改制时常常会用到这个词,并不难懂。如果刘翔真不懂,那大概是长期从事自己的职业而未经历过此类事由的原因吧。

刘翔口口声声说他对上体局的二选一方案感到迷茫,要求网民们给他出主意。让人困惑的是,到底上体局怎样安置才能满意,他始终没有说出个一二三。自己不满意,又说不出或不愿说出个让自己满意的解决方案,这才是让所有人感到迷茫的真正原因之所在。

写了以上的一堆话,我们不是对刘翔本人有何成见,有何不满。我们尊重刘翔的运动成绩,我们尊重且肯定刘翔在田径事业上的贡献,但在对他的安置问题上,总觉得他对上体局提出的两点“不依规”质问很难让人苟同。

如果刘翔能认识到功勋不能代替规则,那他就不会感到“迷茫”!

如果刘翔能认识到是国家培养了他,那他就不会感到“迷茫”!

如果刘翔能认识到所有退役运动员日后被安置是一种自然规律,那他也就不会感到“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