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海医保迎新变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以抵扣分类自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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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生活,不少职工医保参保人都遇到过这样的现实情况:去医院看病、定点药店买药,明明医保个人账户里躺着不少历年结余的钱,结算的时候却有一部分费用,必须掏现金支付,卡里的余额却用不上。

很多人对此十分困惑,明明账户有钱,为什么不能直接抵扣?

上海市医保局在2026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给出了解决方案,政策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分类自负”费用,可以直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充;如果本人历年结余资金不足,还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来支付差额 。

这项政策落地之后,能够进一步盘活医保个人账户沉淀下来的资金,减少大家看病买药时的现金支出,实实在在减轻普通参保人的经济压力,也是医保部门回应群众现实诉求的一项便民举措。

很多人看完新闻,还是搞不懂什么是分类自负,当年账户和历年结余又有什么区别,家庭共济怎么用。本文就用通俗直白的语言,把这项医保新政讲清楚,方便上海市民看懂、用好政策。

先搞懂两个关键概念:当年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想要读懂本次新政,首先要分清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两笔钱,很多上海参保人经常混淆这两个账户,二者使用规则不一样 。

上海职工医保的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

1. 当年账户资金:每年7月1日,医保部门新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门诊、药店购药直接刷卡结算。当年账户的钱,当年可以正常使用。

2.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每一个医保年度结束之后,当年账户里面没有用完的钱,经过清算结转,就会变成历年结余资金,也就是大家口中“医保卡里存下来的老钱” 。

在本次政策调整之前,历年结余资金已经有不少使用途径:可以用于本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自负费用;可以组建家庭共济网,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可以用来购买沪惠保这类商业健康保险;还可以帮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

但过去有一个限制:分类自负这部分费用,不能动用历年结余资金,必须现金支付,哪怕账户里面余额充足,也无法抵扣这一笔开销,这也是很多市民反映的痛点。2026年9月1日新政,就是打破这一条限制。

分清三个费用名词:分类自负、个人自负、自费

医保结算单据上,经常会出现分类自负、个人自负、自费这三个项目,三者含义完全不一样,很多人容易看混,这也是理解新政的核心要点 。

1.分类自负(本次新政重点放开的部分)

分类自负,是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耗材,按照政策规定,需要参保人先行承担的一部分费用,这部分是报销之前就要个人出的钱 。

举两个现实例子:

- 例子一:一盒乙类药品总价100元,医保规则要求乙类药先行个人承担10%,也就是10元,这10元就是分类自负。剩下90元再进入医保报销流程,按比例报销。

- 例子二:国家集采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是5元。如果参保人选择价格更高的非集采原研药,售价30元。医保只按照5元标准进行报销,超出的25元差价,就属于分类自负费用。

在新政实施之前,以上两类分类自负费用,只能现金支付,不能刷历年结余账户。2026年9月1日之后,就可以用历年结余资金抵扣。

2.个人自负

个人自负,同样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是扣除分类自负之后,医保报销完成,需要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延续上面的例子,100元乙类药,扣掉10元分类自负,剩余90元,假设个人承担30%,也就是27元,这27元就是个人自负。

这部分费用,在新政之前就已经可以使用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政策没有改动这一项规则。

3.自费

自费项目,指的是不在医保目录里面的药品、检查、耗材。这部分全部需要个人掏钱,本次新政不覆盖自费项目,依旧需要现金支付。

简单总结:

- 分类自负:医保目录内,报销前先自付的部分,9月起可用历年结余抵扣;

- 个人自负:医保目录内,报销之后个人承担部分,原本就可以用历年结余;

- 自费:医保目录外,全部自己出钱,不受本次政策影响。

✅新政怎么结算?支付顺序是什么

政策明确,2026年9月1日之后,在上海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发生的分类自负费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含家庭共济资金)抵充有固定顺序:

1. 优先用本人历年结余资金抵扣个人自负费用;

2. 个人自负抵扣完毕后,账户还有剩余,再用来抵充分类自负费用;

3. 如果本人历年结余资金不足,差额部分可以使用已经绑定的家庭共济资金补足;

4. 本人历年结余+家庭共济资金仍然不够的部分,才需要参保人掏现金。

举一个真实结算案例:

参保人历年结余账户有30元。本次就医产生费用,其中个人自负27元,分类自负10元。

按照上海医保官方的历年结余抵扣规则:优先使用历年结余资金抵扣个人自负部分,先扣掉27元用于支付个人自负;账户还剩余3元,再用这3元去抵扣分类自负费用;分类自负还剩余7元,这部分就需要参保人现金支付。

如果已经开通家庭共济,本人历年结余资金不足的时候,就可以调用家庭共济网里面的资金补足差额。

特别提醒:当年账户资金,不能用来支付分类自负费用,本次政策放开的,仅限历年结余资金,这点一定要记清楚。

‍‍‍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很多人会问,居民医保参保人能不能享受?这里把适用人群梳理清楚 :

1. 上海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分类自负费用,可以直接用本人历年结余抵扣,不足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2. 上海居民医保参保人:居民医保本身没有个人账户,没有历年结余资金,但是可以使用已经绑定的家庭共济资金,来支付分类自负费用。

3. 参加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同样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分类自负费用。

简单来说,只要是家庭共济网内的成员,都可以使用共济资金支付分类自负,但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自己的历年结余账户可以直接抵扣。

家庭共济网怎么开通?

想要使用家庭共济资金,需要提前组建家庭共济网,操作渠道是随申办市民云APP 。

1. 打开随申办,搜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进入专区;

2. 由拥有职工医保历年结余的参保人作为组建人,添加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

3. 完成绑定之后,家庭成员就医购药,就可以按照规则使用共济资金。

组建家庭共济网是自愿办理,不强制。如果没有开通家庭共济,就只能使用本人的历年结余资金,余额不足只能现金支付。

新政带来的实际好处,普通市民能得到什么

很多人会疑惑,这项政策到底能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多大的实际帮助。

第一,盘活沉淀的医保资金。不少职工医保参保人,常年看病买药开销不大,历年结余账户积攒了几千甚至上万元。过去这部分钱,面对分类自负的开销只能看着用不上,现在可以直接抵扣,让沉睡的医保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第二,减少现金支出压力。平时看病、配乙类药品、选择非集采的原研药,都会产生分类自负。以前每次结算,除了个人自负部分,还要额外掏一笔现金。新政落地之后,这部分开销可以用账户余额冲抵,不用每次都准备现金。

第三,家庭共济的作用进一步放大。家里有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可以帮助家里的老人、孩子,分担分类自负的费用,减轻家庭整体医疗支出压力。

当然也要客观看待,政策不是把所有看病费用全部报销,自费项目依旧需要个人承担。政策优化的是医保目录内的分类自负部分,不改变医保报销的比例规则。

❓大家高频关心的几个问题

1. 2026年9月1日之前发生的费用,可以追溯使用历年结余抵扣吗?

答:不可以。政策规定,只有2026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费用,才可以按新规结算,之前的医疗账单不能追溯办理 。

2. 药店买药产生的分类自负,可以用历年结余抵扣吗?

答:可以。政策覆盖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只要是定点机构,产生的分类自负费用都适用。

3. 当年账户的钱能不能用来付分类自负?

答:不可以。本次政策放开的仅限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账户资金不适用该规则。

4. 异地就医,回上海结算,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答:政策限定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异地就医的费用不适用本次新规。

看完这篇解读,大家对于上海这项医保新政,有没有什么疑问?你平时看病买药,会不会经常遇到分类自负的费用?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基于上海市医保局发布的官方公开政策文件整理,仅作科普参考,不构成就医、医保办理的操作指导。具体医保待遇、结算规则以医保经办机构实时执行口径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上海医保咨询热线12393,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