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上海松江一支17人的“暴骑团”在跨省骑行途中,因结队占用机动车道并集体闯红灯,被松江交警当场拦停,累计开出
33张罚单
——事件全流程处置已于当天闭环,8月底经官方披露后进入公众视野。
骑行队伍在机动车道列队行驶的监控画面
33张罚单是个什么概念?不是17人每人一罚,而是两类违法行为叠加处罚:16人因在思贤路/辰塔路路段“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各吃一张罚单、17人全部因在荣乐路/辰塔路路口“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再各吃一张罚单,两类合计正好33张。
一个人可以同时涉及两类违法,所以罚单总数大于人数。
8月23日早上6时许,这支17人队伍从上海某地集合出发,计划跨省骑行至外省市。两个多小时后,8时49分,松江分局接到110报警,报警市民称看到10余辆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交管支队民警随即赶到现场,成功将整支骑行团拦停。
现场处置中,民警完成17人信息登记采集,对两类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之后引导人员分批有序驶离。所有处罚程序在当天现场全部完成,后续没有追加处置。
8月28日17时26分,@警民直通车-上海在公开平台发布了该事件的处置通报;8月31日21时49分起,上观新闻、新民晚报等上海本地主流媒体集中发布完整报道,事件正式进入全网视野。
现场执法交警的一句话直接点明了尺度:“什么事情都是以法为基准,体育也是基于法律为基准的。你不能说我要锻炼身体,那我们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呀。”
这不是一句口号。从违法事实看,该团体的行为分两层:第一层,16人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偏要骑上机动车道——其中1人全程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涉及第一类违法,说明同一条路上其他人是有选择空间的,并非“没路可走”。
第二层,17人全部在荣乐/辰塔路口闯红灯,这是集体动作,不是个别闪失。
路口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状态
处罚不是孤例。2026年夏季,上海警方结合全市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已明确采取重点路段现场查缉与非现场执法结合的方式,严查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行为,对查获的同类违法团体坚持“执法与普法宣教结合”。
此前黄浦区苗江路曾对23名占道骑行者开出罚单,浦东、杨浦多地也常态化使用无人机辅助查处“暴骑团”。
工作人员操作无人机开展路面交通巡查
事件公开后,网上出现了两种声音。多数普通交通参与者支持警方严管,呼吁全国推广,甚至有人建议将违法记录纳入个人征信。
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次事件中警方认定的违法是否属于“不得已借道”。官方披露的信息显示,17人中的16人是在思贤/辰塔路段“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而该路段是有非机动车道的——同一队伍里有1人全程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说明其他人并非无路可走。
至于集体闯红灯,更谈不上“避让障碍”——信号灯是底线,任何交通参与者都不能以锻炼为理由闯过去。
还有一个对比值得注意:2026年8月,闵行一位59岁的老交警因“大嗓门”训诫占道骑行团而走红,他当天没有开罚单,理由是他觉得骑行者“都停下来了,能认认真真听我说,我的目的达到了”。
但这位交警自己也说,面对闯红灯的行为,他会“毫不留情”地开出罚单——因为闯红灯“主观恶意更重、危害后果更直接”。松江这次17人集体闯红灯,完全落在这个“毫不留情”的区间里。
部分网友认为骑行应在专业封闭区域进行,这本身不是没有道理,但它和“占道闯红灯”是两件事——资源不足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就像赛车该上封闭赛道,公路骑行也应当遵守各行其道、红灯停的基本规则。
本质上,这起事件用33张罚单划出了一条线:锻炼身体没错,但规矩面前没有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