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一桩295万的财产赠与判例,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很多普通老百姓看完之后,都直呼学到实在东西 。
现实生活里,绝大多数父母,给成家的孩子出钱,出发点都是盼小两口日子过得安稳,根本不会想着以后要闹离婚分财产。可婚姻这回事,谁也没法打包票,万一往后感情走不下去,家里长辈辛苦攒下的积蓄,很有可能就被一并分割出去。很多家庭吃过这种亏,就是当初碍于情面,什么书面手续都没做,等到闹上法庭,才追悔莫及。
今天这个真实判例,不是教大家提防子女的另一半,而是实实在在给普通家庭科普,怎么守住自家血汗钱,避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事情发生在上海青浦。2021年9月,当事人周女士还处在婚姻存续阶段,她的父母拿出一辈子积攒下来的295万元积蓄。和很多父母直接转账不同,老两口没有简单把钱打给女儿就完事,专门跑到公证处,签了一份正式的赠与合同。
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的很明白,这295万元无偿赠与周女士个人单独所有,绝不纳入她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手续全部办完之后,父母直接从自己银行卡,把295万全额转入女儿个人账户,每一笔转账记录全部留存完整。
拿到这笔钱之后,周女士没有随便拿去家庭日常开销,一部分用来配置人寿保险,剩下的资金做银行理财,所有投保凭证、理财流水全部妥善保管,尽量把这笔钱和家庭日常收入分开,不随意混在一起。
谁都想不到,几年之后,小两口感情彻底破裂,走完了离婚流程。本来离婚手续办结,双方把已知的共同财产分割清楚,事情就该画上句号。可周女士的前夫,转头盯上了这295万,连同这笔钱产生的理财、保险收益,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半分割这一笔巨款。
在法庭之上,男方给出的理由,乍一听好像挺有道理。第一,这笔295万转账发生在婚内,按照普通人的惯性认知,婚内收到的钱财,理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第二,时隔几年,账户资金来回进出,男方声称钱款早就发生混同,根本分辨不出原始赠与资金。他还提出一个说法,怀疑这笔钱本质是夫妻二人共同房屋的售房款,只是假借岳父母之手做财产转移,自己理应分得一半 。
说实话,现实不少离婚官司,都能见到类似的说辞。嘴上讲的有理有据,但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不是口头猜测。男方从头到尾,拿不出任何实质性材料支撑自己的说法,全部都是主观推断。反观女方这边,公证赠与合同、银行转账回执、保险理财单据,整套证据链条齐全,清清楚楚证明资金来源是女方父母,也能证实这笔钱没有被拿来充当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
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之后,驳回了前夫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这份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真实合法有效,295万本金,还有这笔钱衍生出来理财、保险收益,全部都属于周女士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第一反应就是,难道一定要做公证,才能保住父母给的钱吗?这里要跟大家讲清楚一个关键点:公证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必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这份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用拿来分割。
也就是说,就算不去公证处,只要有书面赠与协议,写清楚钱款只赠与自家子女一人,留存转账凭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只是口头说一句“钱只给我家孩子”,没有留下任何纸质书面记录。真到出现矛盾的时候,口说无凭,法院很大概率就会推定,这笔钱是赠与夫妻两个人,最后就要当做共同财产分割。
公证最大的价值,是把证据的效力拉满,日后发生争议,不用再费劲来回举证,避免对方百般狡辩。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月发布新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也提到,婚内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归自己子女一方,直接就按约定执行 。
不少人会产生误区,觉得钱给到子女之后,只要账户里面资金来回流动,发生混同,就一定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案子也给我们做了现实示范,不是资金有进出就直接判定混同,法官会完整核查资金源头、转账记录、资金实际使用去向。当然普通老百姓尽量还是要避开风险,父母单独赠与的大额钱款,最好单独一张银行卡存放,不要和夫妻工资、家庭收入来回倒腾,理财保险尽量只用这笔钱去购置,所有票据妥善保管,减少后续扯皮的空间。
写到这里,我也想说句心里话,写这篇案例,不是要煽动夫妻之间互相防备,更不是鼓励大家结婚之前就处处算计另一半。婚姻的根基,依旧是两个人互相体谅、彼此信任。但过日子不能只靠感情,家庭大额财产,是老一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家底。父母做书面约定、办理公证,本质上是给自己家庭一份兜底保障,并不代表不信任晚辈的伴侣。
换个角度来讲,如果小两口感情和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这份公证的赠与,丝毫不影响一家人正常使用这笔资产。只有婚姻走向破裂的极端情况,这份手续,才会站出来划分财产边界,避免长辈一辈子积蓄,因为婚姻解体,平白无故流失。
生活当中类似的坑其实比比皆是。有的父母婚后出钱帮孩子买房,仅仅把房产登记在自家子女名下,没有任何书面赠与说明。按照最新司法解释,这种情形法院可以酌情判归出资方子女,但也有可能判定需要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并不是百分百稳稳当当归子女个人所有 。
还有不少家庭,转账的时候什么备注都不写,直接把几十万上百万打过去。一旦之后闹离婚,很难说清这笔钱是无偿赠与,还是临时出借,还会多出一层民间借贷的纠纷。
第一,婚后打算给已婚子女大额资金、出钱买房,尽量落实书面赠与说明,白纸黑字写明财产仅仅赠与自家子女个人,和配偶无关,双方签字留存。条件允许,优先选择公证,证据效力更高。
第二,转账务必从父母本人账户转出,保留完整银行回执,转账备注简单写明:该笔款项仅赠与某某个人所有。不要用现金交付,现金很难留存证据。
第三,这笔赠与得来的钱,建议单独账户管理,不要和夫妻共同收入混在一起频繁周转,购置理财、保险,相关单据全部保存妥当。
第四,不要轻信口头约定。不管是父母、子女之间,还是小夫妻内部,涉及几十万上百万资产,口头承诺风险极高,一旦翻脸没有任何凭证。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保障,它不会阻碍幸福的婚姻,却能在关系破碎的时候,守住每一个家庭辛苦打拼出来的财富。现实里面很多家庭,就是碍于亲情面子,不好意思做这些手续,总觉得谈财产,就是伤感情。可真等到走到法庭,再想去补救,已经为时已晚。
如果你家里长辈要给已婚的你大额资金,你会愿意做书面赠与约定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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