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今儿聊一件稀罕事。
上海一位青年才俊,寒窗苦读终成正果,手捧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兴冲冲去派出所办户口迁出。结果您猜怎么着?被一枚印章给卡住了。
不是缺北大校章——人家有;不是缺校长签名——人家也有。缺的是这么一枚章,上面刻着:“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什么意思呢?北大需要一枚章来证明“我是正规大学” 。
就好比姚明去买票,对方说:“请出示身高证明,证明你超过一米八。”
这逻辑,您说荒诞不荒诞?
一、规章制度是死的,人也是死的
咱先别急着骂派出所民警——人家冤。
白纸黑字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缺这枚章就是不能办。窗口大姐就算认得“北京大学”四个字,就算知道这是中国最高学府,她也不敢通融。
规定就是规定,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按章办事。这事儿的魔幻之处在于:这规定压根没想过有人会拿着北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来迁户口。
它可能只想到了某些野鸡大学,想让老百姓别上当。
结果呢?防野鸡大学的盾牌,把真凤凰给拍下来了。
二、三方踢皮球,谁也不认账
学生跑断了腿,找了三个“有关部门”:上海公安说:我们有明文规定,缺章不能办,找北大补去。
北大研究生院说:本科生通知书有这章,研究生从来没有。全国通用,就你们上海特殊?
再说了,录取通知书内容全国统一规范,不能单独给你加个章。
上海教育考试院说:研究生是教育部直管,我们没这权限,也没这章。
三方态度诚恳、有理有据、谁也解决不了问题。
像不像三个人站在三角形三个顶点,互相喊“你过去”,结果谁也没动,中间那个学生快急哭了。
三、北大都证明不了自己是北大,谁还能证明?
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有学校公章,有校长签名。就这么一份文件,在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办户口迁移,唯独上海不行。
教育部公示的录取名单不算数,北大的公章不算数,校长的签名也不算数——就认那一枚特定的章。
这让人忍不住想问:到底是北大需要上海来认证,还是上海需要这枚章来证明自己比北大更懂“什么是正规大学”?
四、最后折腾的是谁?
学生现在只能等开学后去北大开证明,再跑回来继续办。
一个考上北大的天之骄子,被一枚章折腾得往返京沪。
这枚章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一条十几年前写进规定的老条款,忘了与时俱进。本科生适用,研究生不适用,可规定没写“研究生除外”。
于是,制度的惯性碾过一个具体的人,而所有人都摊手说“没办法”。
当一个规定让北大都证明不了自己是北大,让一个考上研究生的年轻人卡在户籍窗口时,这规定本身,就成了最大的笑话。
制度是为人服务的,不是人为制度服务的。
别让一枚章,卡住一个年轻人的前程,也卡住了一座城市的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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