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直接充公。
如果这位上海独居男子确实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也没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他那320万存款会先由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接管,用来清偿生前债务和丧葬费,有剩余的部分再经法院判决收归国有,用于公益。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变量:平时照顾他的人能分走多少钱。
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继承人以外对逝者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这个“适当”怎么算,上海徐汇区2026年判的一个案子给出了很具体的参考:
葛某是徐汇独居老人,妻子、父母、独女都先他去世,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堂弟夫妇从2019年起一直照顾他,陪他看病、办后事,前后照料了3年。法院判决堂弟夫妇分得银行存款和保险利益共130万余元,剩下的房产等其他遗产拍卖后收归国有。
判词里的逻辑很清楚:
分多少,跟扶养时长、投入程度、遗产总规模挂钩,不是你照顾过就能全拿。
所以,那320万存款的最终去向,取决于有没有人满足“扶养较多”这个条件:
有人持续照料多年
,比如日常陪护、送医、承担生活费,大概率能分走一部分存款。上海那起判例里,130万是分走了全部存款和保险利益,没有房产的情况下,照料者分到的可能就是320万的大头甚至全部。
只是偶尔探望、帮忙跑腿取个药
,不构成“扶养较多”,一分都分不到,存款全进国有程序。
垫付了丧葬费
,可以找遗产管理人从遗产里报销,但这不算“分遗产”,只是拿回自己垫的钱。
民政部门接管之后,走的是啥流程?
不是银行一查余额就划走。上海从2026年开始有明确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流程是标准化的:
第一步,利害关系人(照料者、债主、垫付丧葬费的人)向法院申请,指定逝者生前住所地的区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民政局自己不能直接上手,必须等法院判。
第二步,民政局拿着法院判决书,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跨行查清逝者所有银行账户、保险、支付账户余额,不用一家家银行跑。经法院判决,直接从银行划走存款。
第三步,发布公告,给债权人、照料者留出申报时间。有欠税的缴税,有欠债的还债,垫了丧葬费的优先报销。
第四步,全部清完之后,民政局再向法院提一个“无主财产确认之诉”,法院判了才算正式收归国有,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公益事业。
还有人问:远房亲戚能不能直接继承?
不能。法定继承只到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堂弟、表侄、远房亲戚都不在继承序列里。他们能分钱的唯一合法通道,就是前面说的“扶养较多”这个条款——而且得是真金白银、持续多年的照料,不是逢年过节走动一下。
如果逝者生前留了遗嘱或签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则全变。
遗嘱指定了继承人,320万按遗嘱走;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按协议拿钱,协议的效力比遗嘱还高,直接排除国有程序。
再说一句题外话:这个“320万”的网传事件本身,目前查不到官方通报或法院判决,真实性未核实。
但上海的规则已经跑通了,从2024年邓女士600万遗产案、2025年蒋婷案,到2026年葛某130万案,每一件都按这个流程落地,没有“条文写着但执行不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