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老旧小区的住户,大多都领教过邻里矛盾带来的烦恼。
邻里纠纷五花八门,噪音、装修扰民已经算是常见情况。
可上海静安区共康四村出现的这一桩邻里难题,却让整栋楼的住户苦不堪言。
从2026年6月开始,楼栋楼道、多户居民家中,接连出现大量蟑螂。
虫子源源不断从一户住户的门缝当中往外爬,公共区域到处都能看见虫体痕迹,周边住户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周边受害的邻居,只能自行购买各类杀虫药剂自救,一天之内要反复消杀好几次。
但这种操作只能处理已经跑出来的虫子,虫害的根源藏在涉事房屋内部。
即便邻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处理,没过多久蟑螂又会大批量冒出来,这样难熬的状态,足足持续了三个多月。
发现问题之后,居委会和物业第一时间就介入处置。
2026年8月初,工作人员反复打电话、上门敲门联系这名住户,起初住户口头答应回来处理家中卫生,后续就不再接听电话。
工作人员上门,房屋内部始终无人应答。
据了解涉事房屋的男住户从5月份开始就很少回到住处,房屋基本处于空置状态。
住户平时网购频次很高,家门口堆积不少快递纸箱,这些杂物就成为蟑螂繁衍的温床。
随着时间推移,屋内虫害不断发酵,虫子顺着门缝向外扩散,最终演变成整层楼都受影响的局面。
8月31日,居委会在涉事住户家门张贴正式书面通知,告知房屋外溢虫害已经影响到全楼居民,同时告知住户门口堆放的快递包裹,会由物业代为保管。
并催促住户尽快回来处理屋内卫生隐患。
物业也做了力所能及的处置工作,把房门缝隙用胶带封堵,清理掉门口堆积的快递,每天坚持对楼道公共区域喷洒药物、布设灭蟑药剂。
可这些手段全部局限在房屋门外,屋子内部的虫害源头没有办法触碰,公共区域消杀只能够缓解表象,过一段时间虫害依旧会卷土重来。
后续媒体来到现场开展实地采访,借助通讯工具联系到房屋的住户。
这名男子表示自己正在医院住院,没有办法回到住处。
就算身体条件允许回家,他也拒绝任何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自己身边也没有亲属或者朋友,可以代为上门清理消杀。
工作人员尝试联系其家属,同样联系不上。
这就出现一个非常现实的僵局。
很多普通人第一反应会觉得,既然虫害已经祸害整栋楼,物业直接把门打开进去打扫消杀,问题就能直接解决。
但现实并没有这么简单。
而且男住户房门处还贴上了电费催缴单据。
物业核查信息之后还发现,这套公房的这名住户,已经连续八年没有缴纳房租,累计欠费达到八千余元。
不仅如此,这套房屋属于九十年代动迁分配的公有住房,产权归属于物业公司,但住户手握长期合法居住使用权。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普通民事纠纷场景之下,没有住户本人许可,没有火灾、漏水这类紧急避险险情,也没有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物业、居委会都没有权限破门进入住户的私人住宅。
欠缴房租和虫害外溢,属于两件相互独立的事情。
就算住户多年不交房租,物业也不能以此作为理由,强行闯入房屋内部开展清理工作。
法律顾问针对这件事给出的解决方案十分清晰,一方面继续劝导当事人主动处理屋内卫生。
另外一条可行路径,就是被侵害的邻居走民事诉讼,提起排除妨害的相关诉讼,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入户处置。
属地彭浦新村街道,也启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以及辖区律所,持续寻找当事人以及家属,开展调解劝导工作。
但在媒体采访的节点,根源性的虫害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我认为,很多网友希望物业直接破门处理,出发点是心疼被虫害折磨的无辜邻居,这份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不过反观男住户的视角,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权利,如果随意突破程序,会埋下更大的权益风险。
站在受害邻居的角度,自己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安分守己生活,却要为别人家的卫生问题买单,长期承受虫害侵扰,换做任何人心里都会觉得委屈。
楼道消杀、封堵门缝,只能够做到治标,根源隐患不消除,所有努力都是事倍功半。
看得见的麻烦摆在眼前,社区和物业明明看得见问题,却缺少直接处置的权限。
这件事也暴露出老旧公房社区治理的现实难点。
历史形成的公房,产权人和实际居住使用人相互分离,一旦遇到住户失联、拒配合作的情况,社区能够调动的手段十分有限。
劝导、张贴通知、公共区域处置,都是柔性手段,碰上拒不配合的当事人,就很容易陷入僵局。
我认为,这件事留给社会的思考,远不止灭蟑螂这么简单。
一边是住户的住宅安宁权,另一边是全体邻居的公共卫生权益,两者发生碰撞的时候,如何平衡两方诉求,是老旧小区治理绕不开的一道考题。
整件事情也提醒所有住户,自家房屋内部的卫生,从来都不只是纯粹的私事。
居住空间内部的脏乱差,一旦向外溢出,影响到其他住户,就会转化成民事侵权行为。
个人居住自由,也不能建立在损害周边邻居正常生活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