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互联网营销相关合规漏洞,公司及时任总经理顾铠分别被采取对应监管措施。
本次监管认定的国盛期货两项违规事实均围绕互联网营销业务展开:其一为与第三方机构开展互联网营销合作不规范,暴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其二为对互联网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不符合《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15号)第七条第一款要求,同时违反《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国盛期货作出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国盛期货总经理顾铠因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违反《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次涉事主体及对应监管措施明细如下:
涉事主体身份违规核心关联事项监管措施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期货经营机构互联网营销合作不规范、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责令改正,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顾铠国盛期货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管理责任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同时在决定书中明确,若相关主体对本次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次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