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传播上海幼儿园家长职务假截图,为何被认定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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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伪造的幼儿园信息登记表,让一个人的行为撞上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红线。这起从线上发酵到线下的虚假信息事件,在约一周内走完了从截图流出到警方作出行政处罚的全部流程——涉事者被认定"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是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行为人的角度来看,这次造假的"剧本设计"本身就注定高传播。他完全虚构了一张上海市徐汇区某幼儿园的幼儿家庭信息表,截图内容要求家长填报工作单位、岗位信息,还把已录入的家长职业按外企、国企、民企、机关等类别进行分类备注。而上海官方的实际规则是什么?

网传伪造的上海徐汇某幼儿园家长信息登记表

徐汇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明确回应,幼儿园新生报名信息统一在上海市网上报名平台填报,该平台根本没有设置家长工作、职务的填写板块。这意味着行为人不是"部分夸大"或"误读政策",他是彻底凭空编造了一个与真实规则完全相反的版本。

这一点在后续定性中很关键——主观故意无从辩驳,造假手法完整,不存在"信源出错"的解释空间。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这条虚假信息之所以能迅速引爆质疑,是因为它精准击中了家长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这几年,从家长群"自报家门"晒职务求关照,到个别学校过度收集学生家庭信息,公众对教育领域的这类乱象已经形成了普遍共识——反感,且高度警惕。

教育部早在2022年就发文明确禁止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当一个"幼儿园按企业类别给家长贴标签"的截图出现时,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这可能是假的",而是"果然又来了"。

光明网评论文章在分析同类现象时指出,学校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以孩子拿捏家长的嫌疑,会加剧家长群体的焦虑和内卷。正因为"剧本"太贴合公众的既有判断,虚假截图一旦发出,质疑就像滚雪球一样收不住,舆情从线上快速传导到了线下。

从被冲击的机构角度来看,这次事件的"危害后果"是可验证的,而不是停留在评论区里的愤怒。涉事幼儿园发现谣言传播后,第一时间启动报案流程。简单说,涉事幼儿园因此不得不抽出原本做本职工作的人手和时间来应对。"。

这个"实际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后果,正是警方作出行政处罚的核心事实依据。

法律上的判断逻辑很清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教学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两条并引,意味着行为同时满足了"客观扰乱单位秩序"和"主观故意散布谣言"两个要件。

多说一句边界在哪里。这个结果并不意味着所有编造教育类虚假信息的行为都会被定性为"扰乱公共秩序"。

西安多起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就形成了直接对照:一起涉中考招生虚假信息案中,主动删帖澄清、积极消除影响的发布者仅被批评教育;西安高陵区一发布"择校、排名"不实信息的账号持有人,处理结果是约谈警示、责令清除违规信息。

高陵区网信部门发布的违规账号处置通报截图

山东临沂"雷霆净网"专项行动中,86名发布者被批评教育,未被行政处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高睿的公开观点也指出,即便标注"AI虚构"——更不用说本案中没有任何标注——但只要散布虚假信息未实际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客观后果,就不满足处罚法的适用条件。

回到上海这个案子,决定性的环节不是"有人造了一张假表",也不是"很多人信了、怒了",而是假表传播后涉事幼儿园确实因此启动了报案流程。

三个视角合在一起看,行为人编了一条高度贴合公众焦虑点的假信息→这条信息被公众用真实的愤怒和恐慌传播了出去→传播后的连锁反应让涉事幼儿园不得不抽身应对→最终触发了法律的惩罚。这条传导链里,缺了任何一环,定性都可能完全不同。

网传送娃上学虚假视频被警方证实为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