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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动反馈中明确答复:《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已于2026年8月15日失效。
这份文件实施了三十多年。很多上海企业的员工手册、病假管理制度和薪资系统里,至今还能看到它留下的工龄分档、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和超过6个月等计算规则。
文件失效以后,企业仍然要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也没有消失。但企业过去已经写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内部制度的待遇,并不会因为外部文件失效就自然消失。
这也让不少HR遇到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接下来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有人准备继续沿用原来的分档标准,只更新文件引用;有人考虑把病假待遇分成法定保障和公司福利两部分;也有企业还在等待进一步政策说明和裁审口径,暂时不动。
现在大家讨论得比较多,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和不同规模企业到底在怎么做,还缺少一份更完整的横向了解。
因此,我发起了这次《上海企业病假与休假政策现状及调整计划调研》。
这次调研想了解什
么
问卷主要面向在上海有用工主体或员工的企业HR、员工关系、薪酬福利、法务、工会或职工代表及企业管理者。
这次主要希望通过调研了解几个方面的真实情况:
企业目前把病假规则写在员工手册、专项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还是只放在薪资系统中;
现行制度是否仍然引用沪劳保发〔95〕83号,或者虽然没有写文号,实际仍在沿用原来的分档标准;
企业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原上海标准、公司自定标准、合同约定,还是个案处理;
文件失效后,企业是否已经核查制度、合同和薪资系统,是否形成修订方案;
接下来准备保留原待遇、设置分层福利、调整统一标准,还是暂时继续观察;
如果需要修改制度,企业会怎样处理职工讨论、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公示告知和新旧制度过渡。
调研还会分别统计制造业、互联网、金融、专业服务、医药健康、消费品等行业,以及外企、民企、央企和地方国企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
问卷预计需要约3分钟,不会在公开汇总中披露单家企业信息,也不会根据一份问卷对任何企业的制度合规性作出判断。
为什么要把“制度现状”和“未来计划”分开问
这次政策变化涉及的不只是一个计算比例。
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里直接引用了83号文;有的企业已经把原来的分档待遇写成自己的内部规则;还有的企业制度没有写清楚,但薪资系统一直按原公式计算。
看起来都是“继续执行原标准”,背后的制度基础却不一样。今后即使采用相同的调整方向,需要核查的文件、履行的程序和员工沟通重点也可能不同。
所以,这次调研没有把所有情况压缩成一道“准备怎么改”的单选题,而是把制度载体、实际执行、已采取的行动、后续方向和员工保护安排分别了解。
我的看法是,83号文失效以后,企业先要弄清自己过去承诺过什么、现在实际怎样计算,再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同行之间的横向信息不能代替企业自己的法律审核,但可以帮助HR看见市场上的不同做法,也更早发现自己可能遗漏的合同、制度或系统环节。
调研结束后,我计划对有效答卷进行匿名汇总,重点观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性质和不同规模企业的制度现状与调整方向。参与调研的朋友可以获取详细调研报告,相关结果也会通过后续文章或交流活动与大家分享。
这份调研提供的是行业观察,不构成法律意见。企业处理病假制度和待遇调整时,仍需要结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员工手册、历史执行情况和具体员工情形进行判断;涉及待遇降低、跨期病假或争议个案的,建议请专业劳动法律师审核。
也感谢每一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HR同行。希望这次调研能够让大家对企业正在发生的变化多一些了解,也为后续制度调整和员工沟通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同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