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越灯文化传播工作室诉上海启李广告服务合同纠纷案10月14日开庭 结果将明确双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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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汝阳县越灯文化传播工作室作为原告,将上海启李广告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由七宝人民法庭承办,主审人为倪某,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2民初34083号,开庭地点设在七宝第一法庭。该诉讼事项意味着双方此前就服务合同履约相关的分歧已进入司法裁决程序,相关主体的经营合规与账款结算进度将受到本次庭审结果的直接影响。

本次涉事的汝阳县越灯文化传播工作室与上海启李广告有限公司均为广告文化服务赛道的市场主体,双方此前大概率围绕相关文化传播配套服务项目达成过合作约定,本次服务合同纠纷指向的争议暂未披露具体涉及的项目标的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0月14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后续司法裁决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在该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将为同类文化广告服务合作的履约纠纷处置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启李广告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李莉娟,所属行业为其他广告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54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陈学礼60%6002030-12-01李文俊40%4002030-12-01

点评分析

本次服务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将明确汝阳县越灯文化传播工作室与上海启李广告有限公司的权责划分,直接影响双方账款结算进度。对上海启李广告而言,结果也将为其后续梳理合作履约规范、完善经营合规机制提供参考,助力同类广告服务合作的风险前置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