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浙江定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青岛格瑞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海事海商相关案由的案件将于2026年9月15日在上海海事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法院执行局承办,相关司法程序的推进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在海事海商领域相关权责的最终界定与后续业务开展安排。
本次涉诉的两家企业均为国际货运代理领域市场主体,案件归属海事海商范畴,案号为(2026)沪72执406号,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在2026年9月15日上午10点于上海海事法院园区第二法庭开展,由该院执行局负责承办。随着国内国际物流贸易往来活跃度持续提升,海事海商类纠纷的规范化司法处置,也将为货运代理行业厘清权责边界、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提供明确的司法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定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旭伟,所属行业为其他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5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00号1507(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朱旭伟90%4952009-04-21周云霞10%552009-04-21
点评分析
本次海事海商涉诉案件将由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承办,司法程序推进将直接厘清原被告双方相关权责边界,为两家货代企业后续业务合规开展明确依据。同时该类纠纷的规范化处置,也为整个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提供了清晰的司法参照,助力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