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易实业诉宋某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9月16日开庭 涉债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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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晶易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宋某、张某、蔡某、陈某四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案由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9月16日9时在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商事审判庭管辖范畴,由相关主审法官承办,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各方主体的权责划分,也将对涉事企业的债权权益落地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受理的(2026)沪0110民初7530号案件,核心围绕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相关争议展开,上海晶易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主张方,针对四名自然人被告提起相关诉讼,案件将于2026年9月16日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标的金额,后续庭审过程将围绕各方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责任界定等核心焦点展开核查,该案的审理也将为同类商事债权维权场景提供相应的司法实践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晶易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梁,所属行业为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188号1幢A-1256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张梁59.61%596.12013-10-24王颉培25%2502013-10-24钟宝新10%1002013-10-24倪美芳3%302013-10-24贺咏梅2.39%23.92013-10-24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晶易实业有限公司针对宋某、张某、蔡某、陈某四名自然人提起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是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主动举措。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厘清各方权责,推动企业债权权益落地,也为同类小微市场主体的商事债权维权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