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铃木电梯诉绿地物业等服务合同纠纷案9月16日开庭将明确履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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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指定时间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由该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相关涉案主体需按照公告要求准时参与庭审程序,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履行举证答辩等诉讼义务。该诉讼事项将对涉事物业服务相关主体的后续服务合作安排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电梯起重设备工程领域的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物业服务赛道的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其下设的第一分公司,涉案事由为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权利义务争议,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标的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案涉服务合同的履约责任划分,为相关主体后续梳理同类业务合作规则提供司法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史峰,所属行业为其他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55人,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官山路2号8幢B区2026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史峰60%9002018-12-20史爱萍40%6002018-12-20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将明确涉事双方的履约责任划分,既为上海铃木电梯起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厘清权益边界,也为绿地物业系主体梳理同类服务合作规则提供司法参考,直接影响双方后续相关业务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