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新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6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三法庭(A4楼)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将对两家企业后续的服务合作关系梳理及相关权责界定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涉诉的双方主体分别为上海新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此前达成的电梯相关服务合同权责争议展开,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76689号,定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三法庭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争议涉及的具体金额,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在该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也将为同类物业服务配套工程服务类合同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新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施坚,所属行业为五金零售,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39人,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2.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弄11号1层106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施坚70%8402024-03-03唐根友30%3602024-03-03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2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星星,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5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股东信息如下:
周星星100%2002019-03-14
点评分析
本次服务合同纠纷庭审,将明确两家企业电梯服务合同项下的权责边界,厘清后续合作的规则基础。对新禾电梯而言,判决结果可规范其物业配套服务的履约标准;对三山物业来说,也能明晰自身在电梯服务环节的权责划分,同时该判例也可为同类物业工程服务纠纷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