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豪德诉上海维肯买卖合同纠纷案10月19日开庭 为行业交易风控提供参考

国内游 1 0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金豪德压缩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维肯压缩机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审理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将对双方企业的日常经营合规梳理、后续同类交易的风险防控带来相应的参考影响。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均为压缩机相关领域的经营企业,本次纠纷围绕买卖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案件将于2026年10月19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审理,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双方在该买卖合同项下的权责划分,也为同行业企业规范交易合同签订、履约全流程管理提供了典型的参照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金豪德压缩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章琳,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8188号8幢。股东信息如下:

章琳100%2002036-01-16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维肯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曾建峰,所属行业为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拓路321号3幢。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聂晓琼50%2502011-12-15曾建峰50%2502011-12-15

点评分析

本次压缩机行业两家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当前暂未披露涉案金额,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对应权责。该事件也能倒逼两家企业梳理自身经营合规漏洞,完善后续同类交易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也为同行业其他企业规范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提供了现实参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