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天津融创致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崇明豫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9日9时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庭审安排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案件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双方此前签署的服务类合作约定的权责判定。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天津融创致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崇明豫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涉及的服务项目名称与争议标的金额,案件已排期至2026年10月19日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院部第二十二法庭进行首次开庭审理,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由该院商事审判庭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崇明豫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伟华,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531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骧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150002023-12-31
点评分析
本次天津融创致家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上海崇明豫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是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合作权责的常规维权动作。后续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服务约定的效力与责任划分,若原告胜诉可依法追讨对应权益,也能为同类合作纠纷处置提供合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