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众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张某、杨某两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45分在法院分部第十八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将直接影响当事双方关于物业服务权责、相关费用核算的最终认定结果。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主体为上海众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属于常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民事案件,目前公告披露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标的金额,后续该案将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指定法庭完成庭审流程,相关判决结果将直接明确涉诉双方在物业服务履约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划分,也为同类物业纠纷的规范化调处提供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众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天云,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72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28弄4号1楼D座。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王天云80%4002002-05-01王正权20%1002004-07-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众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诉的是常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属于物业行业常见的民事争议范畴。后续判决将明确双方物业服务履约的权责划分,既可为该公司梳理同类服务纠纷的调处标准、规范日常物业服务流程提供参考,也能为行业内同类纠纷的规范化处理提供参照样本,整体属于企业正常经营中的常规维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