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玉山镇蔚与林咨询经营部诉上海尚春广告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19日开庭厘清双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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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昆山市玉山镇蔚与林咨询经营部因与上海尚春广告有限公司产生定作合同纠纷,将相关争议诉诸司法程序,该案将于2026年10月19日13时45分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司法中心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承办,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涉事主体在案涉定作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也为同类商事定作纠纷的合规处置提供参考样本。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位于昆山的个体咨询经营部昆山市玉山镇蔚与林咨询经营部,以及注册地在上海的广告服务企业上海尚春广告有限公司,双方因案涉定作项目的履约相关问题产生争议进而引发本次民事诉讼,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明确涉及的具体项目标的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后续该案将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开展审理,相关商事主体也可借此进一步规范自身定作类业务的合同签署与履约流程,规避同类纠纷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尚春广告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春旭,所属行业为其他广告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1105室。股东信息如下:

黄春旭100%300203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定作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将厘清涉事双方合同项下权责,为后续履约划定清晰边界。相关商事主体可借此复盘定作类业务的合同签署、全流程履约的疏漏点,补全合规管理短板,规避同类商事纠纷风险,也为行业同类争议处置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