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6-2028年度专项法律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2026-2028年度专项法律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6AT187051107114)。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法律服务合作供应商,为浦发银行合肥分行提供消保投诉、协助有权机关执行、业务类被诉(含合肥地区各机构业务类被诉案件及二级分行重大、疑难业务类被诉案件)及非业务类诉讼案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其他突发、重大矛盾纠纷处理工作需要专业法律服务。
2.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署时间为准)。
3.项目预算:
60万元
(含税)。
4.入围供应商数量: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5家时,选择
3家
入围供应商;
(2)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人<5家时,选择2家入围供应商;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3家时,该项目按流标处理。
5.是否划分标段:不划分。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含)成立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特定情况下(如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等原因,营业执照所列的成立日期至今不满三年,但合并一方原有成立年限满三年)可提供律师事务所实际营业持续时长的相关证明。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最新通过年检记录)(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含)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或框架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的为银行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消保信访投诉、协助有权机关执行、业务类被诉案件及非业务类诉讼案件全流程代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及其他突发、重大矛盾纠纷报送)外包服务或非诉法律顾问的成功案例;
注: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以及合同/采购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合同/采购单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则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投标人至少具有5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执业机构须为投标人单位,且须能体现上一年年检合格记录)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书面承诺)
。
5.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提供书面承诺)
。
6.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
。
7.提供保密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书面承诺)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入围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提供书面承诺)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上午09:00至2026年09月23日下午17:00;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时间及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地点与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