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6)沪0109民初2624号,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法院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8月11日,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以下是详细报道:
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贾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2月13日立案。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于法不悖,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