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自愿赠与”白嫖30万彩礼?上海女子改备注拒退钱,法院判了:备注不算数,退20万!
上海闵行区法院最近审结的这个案子,男方张先生第一次转账的时候备注写的是“礼金”,钱到了李女士账上,她立马退回来,要求张先生重新转一次,把备注改成“自愿赠与”。张先生当时没多想,婚都快结了,谁会为几个字较真,照办了。后来婚宴办了,新房装修了,亲戚朋友的喜酒也喝上了,唯独结婚登记这件事,李女士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拖着不办。感情吵没了,婚事黄了,张先生提出退彩礼,李女士把转账记录甩出来:“自愿赠与,你自己写的,送出去的还想要回去?”
这话听着是不是挺耳熟?好像有那么点道理。但法院不这么看。
闵行区法院的法官审这个案子的时候,核心盯的不是转账页面上打了什么字,而是这笔钱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三十多万,发生在两个人筹备婚事期间,远超普通恋爱交往中送礼的数额。而且张先生第一次转账的时候写的清清楚楚是“礼金”,改成“赠与”是李女士主动要求的。法官认定,这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给付,说白了就是彩礼。婚没结成,条件没兑现,钱自然要还。最后综合两人已经共同生活、婚宴装修确有开销这些因素,判了退还约二十万。
有人可能会问,那备注“自愿赠与”就完全没用吗?也不是完全没用,但它只在一种情况下有用——就是这笔钱真的就是普通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涉彩礼纠纷规定,恋爱期间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还有日常消费性支出,这些不属于彩礼,赠与完成了就不能要回来。但三十多万这个数,放在任何一个普通家庭都不是“价值不大”的范畴,放在筹备婚事的时间段里,你说这是单纯表达爱意,法官信吗?
这种在备注上做文章的套路,法院见得不算少。
江苏徐州有个案子,女方母亲要求男方转账的时候写“自愿赠与孙某,永不索回”,订婚之后没多久两人就吵翻了,女方拿着这句“永不索回”死活不退钱。法院照样没买账,认定这28万是彩礼,判决全额返还。你看,连“永不索回”这四个字都挡不住,更别说简单的“自愿赠与”了。
浙江杭州那边还有一个案子,男方陈先生和女方办了婚礼、同居一年多,一直没登记,最后分开,法院没有支持全额退款,而是把共同生活期间的实际开销扣掉,酌情判还了15万加部分首饰。这个思路和上海闵行这个案子是一致的——看的是双方实际共同生活了多久、彩礼花在了哪里、有没有共同开销,而不是转账页面上那几个字。
其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要根据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没有孕育、双方过错这些因素综合判断,确定退不退、退多少。法律压根就没把“转账备注写了什么”作为判断标准。判断一笔钱是不是彩礼,看的是给付的目的、给付的时间节点、金额大小、双方的关系状态。你在准备结婚的时候给对方转三十万,不管备注写什么,这笔钱的性质都不会因为四个字就改变。
那为什么还有人非要在备注上做文章?
说白了,心里早就在盘算退路了。真心想跟一个人过日子的人,会在转账备注这种细节上留一手吗?不会的。正常人的思维是,钱给了就给了,婚结了就是一家人,备注写“礼金”也好写“彩礼”也好,就是个记录。反而是心里已经在琢磨“万一结不成这钱我得留住”的人,才会在备注上动脑筋。李女士第一次收到钱的时候备注是“礼金”,她退回去要求重转改备注,这个动作本身就说明她当时已经在考虑钱的问题了,而不是在考虑结婚的问题。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法院最后判的是返还二十万,不是三十多万全额返还。为什么扣掉了十多万?因为双方确实办了婚宴,确实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些开销是实打实发生的。这个判决逻辑其实很务实——钱不是一分不退,也不是一分不少全退,而是把已经花掉的部分扣掉,剩下的该还就还。这跟最高法司法解释的精神是一致的,未登记但共同生活的,不能机械地要求全额返还,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所以这个案子给普通人提了个醒。如果你是给付彩礼的一方,转账的时候就老老实实写清楚这笔钱是干什么用的,写“彩礼”比写什么都强。写“礼金”也行,写“结婚礼金”更好。别为了讨好对方或者图省事,写什么“自愿赠与”“无偿赠与”之类的话,虽然法律上不一定认,但真打起官司来,对方拿着这几个字跟你扯皮,你得多费多少口舌去解释。如果你是收彩礼的一方,也别觉得改个备注就能把钱留住。法院审查的是实质,不是形式。钱的来源、转账的时间、双方的聊天记录、媒人的证言,这些东西拼在一起,比一个备注有说服力得多。
李女士可能到现在都觉得委屈——备注是你自己写的,我又没逼你。但她忘了一件事,张先生第一次转账写的是“礼金”,是她退回去要求重转的。这个“要求重转”的行为,本身就是她心里清楚这笔钱不是普通赠与的证据。如果真是普通赠与,你为什么要改备注?一个正常的收款人,收到一笔钱,备注写着“礼金”,如果你觉得这不是礼金,你应该退回去说“这钱我不要”,而不是退回去说“你改个备注再转给我”。
这个逻辑法官看得明白,普通人其实也看得明白。网友说“被套路了”,说的就是这种明明在算计还要装无辜的操作。法院判返还二十万,李女士没上诉的话,这事就算结了。但那个“自愿赠与”的备注,以后再也不会有人觉得它能当护身符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