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闸北杀人案:街头盘查引发矛盾,凶手气不过连杀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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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北门外,一个头戴防尘面具、腰挎黑色腰包的年轻男子,将五个装满汽油的啤酒瓶接连投掷在路边花坛中。

火焰骤然腾起,浓烟滚滚。

保安顾建明见状立即冲向火场,试图扑救。

就在这一瞬间,那个男子从腰包中抽出一把长十几厘米的单刃剔骨刀,趁乱从便民服务通道闪入大楼。

他叫杨佳,28岁,北京人。

这一幕,后来被紧邻大楼的银行监控录像完整记录。

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栋大楼将成为一个令整个上海为之震动的现场。

一辆自行车引发的执念

杨佳与上海警方的交集,始于九个月前的一个秋夜。

2007年10月5日晚8时30分许,杨佳骑着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

设卡巡逻的民警发现该车没有牌照,随即拦停检查。

经查,这辆自行车不仅无牌,也没有钢印——在上海火车站周边,无牌自行车常常与盗窃或黑车交易联系在一起,警方的盘查属于日常治安管理范畴。

但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提供自行车来源的证明。

他当时正在上海旅游,骑的是租来的自行车。

在杨佳看来,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察无权反复盘查。

双方僵持了近40分钟,引来市民围观,影响了交通。

最终,杨佳被带至芷江西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警方查清了杨佳的真实身份和自行车系租用的情况。

尽管杨佳在整个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多次辱骂民警,但民警还是在完成询问后将其放行。

事情本应到此为止。

然而,杨佳没有放下。

回到北京后,他开始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要求开除相关民警的公职,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核查,认为民警的盘查依法有据,不存在不当执法。

督察支队甚至两次派员赴北京,当面对杨佳进行解释和劝导,但杨佳不予理睬。

一个看似普通的治安盘查,在杨佳心中发酵成了一桩必须“了结”的事。

他后来在供述中说过一句话:“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

一个“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

要理解杨佳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需要回溯他28年的人生。

1980年8月27日,杨佳出生在北京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

父亲是一家影院的电工,母亲王静梅年轻时容貌出众,曾在劳动文化宫做过解说员。

在童年玩伴李佳的记忆中,杨佳的家庭“很美满”,父母感情好,对邻里的孩子也热情。

杨佳从小就有一个特点:凡事讲究规则。

他从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

他性格内向,不喜欢和父母做太多交流,更喜欢一个人看书。

父子俩经常逛北京的各大书市,压岁钱也大多用来买书。

1994年,杨佳13岁那年,父母离婚了。

母亲王静梅带着他搬离了前圆恩寺胡同。

对于离婚的原因,杨佳的父亲只简单说,夫妻因猜疑对方有外遇,矛盾逐渐加深。

此后,杨佳变得越发沉默寡言。

初中同学吴晓宇记得,青春期的杨佳在学校遇见同学,只点点头算作打招呼,偶尔问起父母便岔开话题。

中专毕业后,杨佳没有固定工作,和母亲相依为命。

他迷上了户外运动,喜欢和老同学一起爬香山,在网络上,他的网名叫“非常地妖”和“非常旅程”。

在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口中,杨佳都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一位记者后来写道:“他是‘沉默大多数’中的一员,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了。”

但杨佳身上有一根敏感的弦,与自行车有关。

他的姨妈回忆,杨佳刚工作时攒钱买了一辆新自行车,结果被偷了。

那个冬夜,他在大雪中走了近六个小时才回到家。

从此,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这段经历,或许可以解释2007年10月那个秋夜发生的事——当上海民警因一辆无牌自行车将他拦下时,杨佳的反应远超一个普通游客应有的程度。

而他与警察之间的另一段旧事,也被媒体挖掘出来:杨佳曾在山西旅游时与当地警察发生过冲突,牙齿被打坏。

这些碎片拼凑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内向、孤僻、对“规则”有执念、对公权力怀有强烈不信任感的年轻人形象。

但没有任何人能预料到,他会选择那样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七秒与六条命

2008年6月26日,杨佳入住上海长安路33号梅园招待所202-2房间。

他在上海逗留了五天,期间购买了刀具、催泪瓦斯喷雾器、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榔头、登山杖和八个啤酒瓶,灌入汽油。

7月1日上午9时40分,他出现在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外。

在投掷汽油瓶引开保安后,杨佳从便民服务通道进入大楼。

进门后,他先用刀柄猛砸正在打电话的保安顾建明的头部,将其打伤。

随后,他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大楼底层的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位置,先后袭击了正在工作的四位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张建平。

法庭后来播放的现场监控录像显示,从杨佳出手到四位民警倒地,前后仅仅七秒钟。

四位民警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法医鉴定显示,张建平左肩创口达21厘米,左胸创口达13厘米,右胸创口达18厘米,三处刺伤深及胸腔;方福新左胸创口达16厘米,贯穿左肺;张义阶左腋创口达11厘米,深达胸腔;倪景荣左颈部砍伤达9厘米,颈动脉、颈静脉多处血管破裂。

9时42分,指挥中心接到报告,立即发布调警指令。

杨佳没有停下,他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向上攀行。

在九楼,他袭击了民警徐维亚,徐全身多处被刺,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在十楼,民警王凌云右肩和右胸被刺伤。

在十一楼,民警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杨佳继续向上,最终在二十一楼遇到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将其刺伤。

吴钰骅高声呼叫提醒同事,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

杨佳追入办公室,挥刀冲向民警林玮,林玮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

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

随后赶到的多名民警和干部合力用办公椅将杨佳顶在墙角,夺下凶器,将其制服。

从进入大楼到被制服,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

六名民警牺牲,四名民警和一名保安受伤。

牺牲的六人,年龄从47岁到56岁不等。

倪景荣,后勤保障处服务中心主任,47岁。

方福新,治安支队民警,50岁。

张义阶,治安支队民警,56岁。

张建平,北站派出所民警,47岁。

徐维亚,民警。

李珂,民警。

法庭上

案发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杨佳进行了鉴定,结论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2007年10月5日民警对杨佳的盘查“依法有据”。

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经充分准备后,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

法院认为,杨佳故意杀人“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杨佳不服,提出上诉。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播放了民警盘查杨佳的录音。

录音显示,民警的执法过程依法合规,未发现录音经过剪辑处理。

此前坊间流传的“杨佳被警察殴打致生殖器受伤”的说法,也被证实为一名苏州男子为扩大网络影响而编造的谣言,该男子随后被警方抓获。

关于精神病鉴定的问题,辩护方曾申请对杨佳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但法院认为杨佳在作案过程中头脑清醒,具有客观行为意识,并经有效司法鉴定确认无精神病症状,因此未予采纳。

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以注射方式执行。

执行前,他在提篮桥监狱与母亲王静梅见了最后一面。

据王静梅后来转述,见面时间不到半小时,她觉得杨佳“情绪比较正常”。

她给儿子留了1000元。

余波

杨佳案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社会讨论。

令人不安的是,网络上出现了不少将杨佳视为“义士”的声音,而对牺牲民警的同情反而显得微弱。

有评论者指出,这种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部分公众内心深处对公权力的不信任,以及社会中越来越庞大的“被边缘化或自认为被边缘化”的人群的存在。

但无论舆论如何分化,事实的底色不会改变:六名民警失去了生命,六个家庭失去了亲人。

他们中年纪最大的56岁,最小的47岁,都是在日常工作中执行一次普通盘查任务的普通民警。

杨佳案也促使公安机关反思执法规范与警民关系。

警方在案后进一步规范了盘查程序,加强了执法记录,并更加注重对当事人诉求的回应和疏导。

然而,对于那些在2008年7月1日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任何反思和改变都无法挽回已经发生的一切。

杨佳在案发前曾对一位接近他的人说过一句话:“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他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来索要那个“说法”。

而这个“说法”的代价,是六条人命,以及他自己同样无法挽回的28年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