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提升,《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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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会展业条例〉的决定》经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18日,记者了解到,原《条例》修改为《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主要涵盖三方面修改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

在立法目的中增加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和优质高效发展的相关表述。增加推动国际会展企业、人才、品牌等在本市集聚的表述,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明确财政支持覆盖会展引进培育、品质提升、宣传推广以及产业联动等重点领域。

二是回应发展需求,完善行业促进和规范举措。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明确促进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释放会展业带动效应。回应新趋势新要求,鼓励支持数智化办展,推动绿色技术、绿色标准在会展领域应用。增强管理时效,明确商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根据会展主题、规模实施会展活动分类管理,实现监管举措与风险等级相匹配;明确不得对展会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出国(境)参展保障。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赴国(境)外参展,拓展国际市场;明确组展单位应当如实披露国(境)外展会信息,主动提示参展风险,与参展单位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市贸易促进组织按照职责做好出国(境)参展的指导、管理与保障。培育服务生态,鼓励会展单位、商会协会提升国际展会服务能力;鼓励专业研究机构开展国别地区市场、合规研究。

市商务委介绍,下一步将以《上海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一个锚定、三个聚焦”推动各项制度安排转化为发展实效。

锚定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国际会展之都能级。

紧扣高质量发展导向,对标国家服务业扩能提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赋能作用,优化市区两级财政扶持导向,推动国际会展之都从“全面建成”向“能级提升”迈进。

聚焦行业生态,深化业态融合创新发展。

大力培育线上数智会展新业态,推广绿色低碳办展模式,落实展会分类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规办展,深化文商旅体展融合,充分释放会展经济带动效应。

聚焦出海参展,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用好出国(境)参展的制度安排,健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规范组展参展合作权责,发挥商会协会、专业会展机构作用,提升国际化服务供给能力,助力上海企业更好参与全球经贸交流合作。

聚焦落地见效,大力开展条例普法宣贯。

联合行业协会、会展促进机构等,通过媒体宣传、行业会议、专题培训等多种载体开展政策解读,凝聚全行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条例对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