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滋星文化诉上海阿柯文化合伙合同纠纷案2026年10月20日开庭将判定双方合伙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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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阿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由为合伙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商事合同类纠纷范畴,相关庭审的推进结果将直接影响两家涉事主体此前达成的合伙相关权责划分与利益处置安排。

本次涉诉的两家主体均为文化传媒领域企业,纠纷围绕双方此前达成的合伙项目相关约定展开,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争议涉及的具体项目标的金额,案件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于2026年10月20日正式进入庭审程序,后续庭审进展与判决结果将为双方合伙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界定提供司法层面的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滋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健,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421号四层B-2498。股东信息如下:

杨健100%3002030-07-30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阿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晨佳,所属行业为其他文化艺术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9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2号D幢2层8280室(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李晨佳80%2402030-12-31沈毅10%302030-12-31祁公凌10%302030-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滋星文化诉阿柯文化的合伙合同纠纷,将由司法机关对双方此前约定的合伙权责、利益处置作出权威判定。该结果可厘清双方合作遗留争议,为后续相关权责划分提供明确依据,不过目前涉案标的尚未披露,暂无法评估该诉讼对两家企业经营层面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