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的一个下午,上海杨浦某别墅内,雇主李女士通过阁楼监控,亲眼看到自家住家保姆李某某正在衣帽柜前盗窃一只罗意威(Loewe)包。
李女士立刻报警。
10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在一楼鞋柜处查获了那只还没来得及带离的包,李某某当场被抓
。
40余件奢侈品,销赃获利38万余元
民警随后从李某某家中查获了一只尚未销赃的爱马仕黑色女包,并在她的手机里发现了大量销售奢侈品的记录。
顺着这条线索深挖,真相令人咋舌——
经审查认定,李某某在担任李女士家政保姆期间,
多次窃取雇主放置在家中衣帽间内的奢侈品牌包具、首饰、衣物等共计40余件
。这些物品多数已被销赃,
李某某先后找过4家二手奢侈品回收店铺,谎称是"女儿做美业不要的"才拿来出售,累计获利38万余元
。
由于这些奢侈品已被回收商再次销售、无法找回,
仅有尚未销赃的价值7万余元物品发还给李女士
。
案发后,李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为什么判了10年?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
这个量刑在法理上有明确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即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法定刑为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结合上海本地司法实践,
盗窃30万元以上即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量刑起点为10年
。
青科新闻综合:中国新闻网、环球网、上海法治报
编辑: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