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调解室搬到渔港码头,上海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圆满化解一起涉渔劳资纠纷

国内游 2 0

9月17日,上海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崇明分中心成功调处成立以来首起涉渔劳资纠纷,6名渔船船员拿到薪酬保障,11万余元薪资争议顺利化解,调解协议同步经司法确认,实现涉渔矛盾前端化解、一站处置、司法确认闭环落地,推动“维权不跑腿、履行不拖延、案结即事了”。

9月3日,涉案渔船船东与6名船员因工资结算发生争议,此后多次协商未果,纠纷拖而不决,渔船一直停工。9月16日东海海域正式大开渔,渔船亟需出海作业,但因劳资纠纷悬而未决,船舶迟迟无法开航,船员焦急之下向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求助。

这起纠纷的难处远不止欠薪本身。船东与船员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薪资约定模糊、结算依据零散;更棘手的是,船东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资产,涉案渔船系其租赁经营、并非本人所有,船员本可依据《海商法》主张的船舶优先权因船舶并非船东财产而难以实现,传统诉讼追偿几乎走不通。一边是大开渔在即、停工一天损失一天,一边是诉讼艰难、执行无望,6名船员的工资纠纷陷入僵局。

接报后,崇明分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打破跨部门工作壁垒,联动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派出法庭、崇明区司法局、长兴镇司法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横沙渔港监督站,在横沙商渔联管中心组建专项调解专班,法官、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农委执法人员同台办公,把调解室搬到了渔港码头。

调解从白天持续到夜晚,专班交替运用“面对面沟通、背靠背疏导”,多轮协商斡旋。法官和公职律师现场宣讲劳动用工、渔业船员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船东在薪酬支付、用工履约中的法定责任和拒不支付的法律后果;人民调解员结合船员长期出海、工资维系全家生计的实际困难,情理并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渔政执法人员摸清船东当前经营状况和资金情况,理顺双方工资标准、薪资计算方式等矛盾,同时,专班结合渔船实际经营状况和船东履行能力多渠道协调可行支付方案。

经过反复沟通,船主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理解船员实际难处,愿意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长兴岛派出法庭法官同步完成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船东当日夜间将11.87万元工资足额支付至6名船员手中,真正实现“签协议、拿钱款、司法确认”一步到位。

纠纷化解后,专班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向船员讲解劳务合同签订、工资凭证留存、维权途径等知识,同时向船东重申渔业用工规范,从源头防范同类矛盾复发。

在船东失信、无资产可供执行、船舶优先权难以实现的困境下,五方联动没有简单告知船员走诉讼路径,而是凭借一线监管优势找准船东当下资金状况,促成当场履行,把“纸上权利”变成了船员口袋里的现金。此次首起涉渔劳资纠纷案件成功调处,是依托水上“一站式”解纷平台,整合司法、行政、渔政等主管机关多方调解资源,推进涉渔矛盾多元化解的一次生动实践。针对涉渔纠纷主体流动性强、证据收集难、船员维权不便的特点,平台把矛盾化解端口前移,船员“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能解决问题,有效降低了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避免矛盾激化上行。

下一步,上海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崇明分中心将以此次涉渔劳资纠纷首案为契机,持续完善水上“一站式”跨部门联调联动机制,在运输船舶纠纷调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将解纷服务拓展至渔业船舶等新领域,进一步畅通船员渔民诉求表达渠道,丰富多元化解途径,常态化开展送法上船、风险排查、纠纷预警,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处置在水上,切实守护海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水上平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