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宜春景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崇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施某、施某列为共同被告,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1日10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部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由相关主审法官主持庭审,各方当事人可依法参与庭审流程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本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意味着涉事各方的债权债务争议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得到正式处理,相关主体的经营或个人资金权益状态也将随案件审理推进受到相应影响。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宜春景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崇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及两名自然人,案件核心事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争议,目前公告披露信息中暂未明确涉及的具体借款项目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2026)沪0112民初38865号案号正式立案排期,后续庭审将围绕金融借款合同的履约情况、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审理,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各方主体的资金权益与后续经营安排。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春景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雷,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卢洲北路669号-9临江三号-1~2层101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景浔清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18002031-04-01上海北司商贸有限公司14%4202031-04-01上海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3%3902031-04-01上海法桥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13%3902031-04-01
点评分析
本次宜春景浔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是其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法债权的合规举措。后续庭审将厘清借款履约与责任划分,若胜诉将助力公司维护自身资金权益,梳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后续经营活动扫清相关权益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