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及董事长李思廉被上海金融法院限制高消费,多起诉讼及债务违约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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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正在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月21日,富力地产(02777.HK)披露重大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涉及多起诉讼案件执行进展、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以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处置更新。

在诉讼案件方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就重庆驰韦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富力地产(重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出具民事判决书(2026)渝0106民初16935号,判决广州富力地产(重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340万元及对应利息、复利、罚息并支付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原告对相关地块土地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某银行大连分行与大连恒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案件中,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21日10时至2026年10月22日10时在京东(JD.US)司法拍卖平台,对沈阳亿隆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77-5-5号和77-5-7号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某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市贵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中,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2026)粤01执4628号,执行标的1,850,157,700.00元。

在限制高消费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出具(2026)沪74执1070号限制消费令,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表示正在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面,广州富力地产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0富力地产PPN001,债券代码:032000374)发行金额10亿元,债券余额9.9457亿元,到期兑付日分别为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5月31日,应偿付本息金额合计1,138,088,841.51元,此前已披露未按期足额偿付。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某银行上诉状,某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中驳回其律师费及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等诉讼请求的部分,已提起上诉。公司表示将继续与持有人保持沟通,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争取尽早达成持有人认可的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