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 围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群众获得感更实更足”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刘心莲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人民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五位来自法院系统的代表,请他们围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群众获得感更实更足”和大家进行交流。
我先介绍一下几位代表,他们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纪胜利先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四庭庭长周丽婷女士,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龙进品先生,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微女士,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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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回顾
白云法官回答记者提问~
白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大家好,我叫白云,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我自2012年参加工作,至今共主审过案件1400余件。我审理过社会较为关注的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冲突案、隔代养育“带孙费”追索案等一系列关乎到“一老一小”切身利益的疑难复杂案件。
在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我积极贯彻落实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机制建设,做细做实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探望协助等,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在涉老审判方面,我推动建立了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将涉老案件的专门审判拓展至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观护,助推形成全矩阵监护体系,落细落实指定遗产管理人制度,推动建设了上海首个适老化法庭,探索司法护老基层样本。在审判延伸工作方面,我培育了“静听少年说”“有爱才有家”“法暖夕阳”等品牌,开展涉少涉老的普法宣传,受益群众万余人次。其中,“有爱才有家”项目我们已经坚持了14年,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我们都会邀请上一年度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和他们的孩子,开展亲子活动、心理疗愈、家庭教育指导,用司法温情托起孩子们的明天。
在未来,我也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司法温情守护好“一老一小”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各位法官都已经审理过数千起案件,不知道有没有哪一个案件或者哪一个瞬间让你们对这句话有了最为深切的体悟?谢谢。
白云:
您的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了王阿姨,她是我案件的一个当事人。隐忍了不幸婚姻多年的她身患重病,终于起诉离婚。但是离婚财产分割有固定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但王阿姨又急需医疗费去治病。用她的话讲,“怕是等不到拿救命钱的那一天了”。面对这一紧急情况,我没有径直走普通的审判流程,而是立足家事审判的特点,站在“家人”的角度置身“家事”之中,既厘清法律边界,又兼顾家庭现实。我找到了他们的儿子,又和当事人双方一起做工作,把离婚财产分割、居住安排、家暴导致离婚过错在财产分割中的考量逐一掰开揉碎,讲清道理。16天后,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完毕,王阿姨也拿到了钱款去治病。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本可以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可她一定要来法院拿这个裁判文书。当我把调解书给她的时候,她一下子使劲地拉住我的手说:“谢谢您,让我终于为自己重新活了一次。”
结案后的一个春天,我给王阿姨拨去了回访电话,但是电话没有接通。后来我才知道,王阿姨已经去世了。那段时间,我很久都无法释怀,但也有一丝宽慰,我们解决了萦绕她一生的心事,也让她带着尊严和体面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那一刻,我深切地感悟到,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它是可以守护我们每个人的温暖又坚实的力量。我们多想一步、多做一步,让正义来得更快一些,让遗憾更少一些,我想这就是法律背后最朴素的情与义。谢谢!
顶端新闻记者
“十五五”规划提出,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想请几位法官立足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如何落实好这一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获得感?
白云: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想,落实这一部署,就要将“如我在诉”的意识融入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我曾经审理过这样一起入选最高法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案件,九旬高龄的许阿婆将自己70万元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后来双方产生矛盾,阿婆便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钱款。但是这是亲生母子之间的纠纷,双方对于70万元的交付确实没有签订过书面合同,因此,许阿婆的证据十分薄弱,是认定赠与还是保管,成为本案审理的焦点。我们在案件办理中,把老年人权益保护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大了事实查明力度,最终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双方成立保管合同关系,明确寄存人享有随时取回保管物的权利,判决支持了阿婆要求返还钱款的诉求。后来经过回访,儿子也履行了判决义务,把70万元返还给了阿婆。我们也对儿子进行了家庭教育,让他履行好赡养母亲的义务,不能让阿婆赢了官司、丢了亲情。这个案子也启示我们,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既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又要兼顾法理和情理,充分发挥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既要通过个案裁判定分止争,也要以典型案例明晰行为边界,引领社会良好风尚。谢谢!
澳门月刊记者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万千家庭的期盼。请问白云法官,当前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娱乐和社交的重要平台,但网络沉迷、网络诈骗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为孩子们撑起网络保护伞,家庭、学校、司法等各方可以做一些什么呢?谢谢。
白云:
谢谢您的提问。我想起我曾经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长期争吵,对孩子疏于陪伴,没有关注到孩子的心理需求,孩子便在虚拟世界里寻找归属感和心理慰藉,沉迷上了网络游戏,长此以往,出现了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下滑,情绪也十分低落。我们在离婚案件中及时关注到了孩子的情况,向父母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和《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父母正视自己监护失职的问题,加强和孩子的沟通,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同时我们还联动了青少年社工、专业心理老师、妇联工作人员和校方代表,成立了专属帮助小组,依托在街道设立的青少年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了持续半年的跟踪。最后经过回访,孩子的成绩、心理状态和上网情况都有明显好转,还考上了心仪的学校。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家校社协同是成功的关键。家庭作为第一道防线,父母应当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既要关心好孩子的成绩,也要关心好心理状况、上网情况,加强和孩子的沟通,营造和睦温馨的家庭环境。学校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阵地,也应该履行起职责,开展网络安全、网络文明素养等教育,对于发现孩子有相关的上网情况和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干预。作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应当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同时在案件当中发现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短板弱项,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另一方面,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实效,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情景演绎、实景模拟等,对孩子们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络素养培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