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莫让景区电瓶车成为“宰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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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一篇关于景区电瓶车收费乱象的报道引发热议。有游客在温州某园区租用电瓶车,6个半小时竟花费410元;在北京某公园,50分钟收费138元;更有甚者,超时几分钟便被“向上取整”按一小时计费。这些令人咋舌的计费规则,不仅让便民代步车成为高价消费陷阱,更暴露了部分景区公共服务、监管存在漏洞的现实问题。

景区提供电瓶车本是便民之举,尤其对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而言,是提升游览体验的重要配套设施。然而,当“便民车”变成“高价车”,当服务逐渐变味,其初衷就已经背离。问题的根源,不仅在于价格偏高,更在于规则不透明、计费不合理、选择被垄断。

首先,价格虚高背后是垄断经营。许多景区只允许一家运营商入驻,游客扫码即默认接受高价,毫无议价空间。这种排他性经营模式,使市场调节机制失效,形成事实上的价格垄断。加之部分景区将电瓶车租赁归为“市场调节价”,脱离政府指导价约束,导致收费随心所欲,动辄上百元一小时,定价合理性严重缺失。

其次,计费规则“套路”频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超时几分钟按一小时计费、还车点稀少且隐蔽、禁行区域未明确标识、系统故障仍持续计费……这些设计看似“合规”,实则利用信息不对称变相牟利。更荒诞的是,当游客遇到车辆没电、道路受阻等突发状况时,不仅无法正常骑行,还要承担超时费用,这样糟糕的消费体验,大大降低了景区的整体口碑,得不偿失。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公共景区,在响应惠民政策取消门票后,却通过电瓶车、摆渡车等二次消费弥补营收缺口,实则是“门票经济”的变相回潮。公共资源本具公益属性,若以高价代步服务抬高游览门槛,无异于将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刚需群体拒之门外,违背了公共空间开放共享的初心。

治理乱象,不能靠游客“扫码前做足功课”。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厘清景区电瓶车服务属性——若属利用公共资源提供的配套服务,就应纳入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畴,杜绝“自主定价”成为乱收费的挡箭牌。文旅、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需建立联合认定与处置机制,同时畅通投诉通道,快速处置游客维权诉求,杜绝部门推诿扯皮。

同时,运营方也应优化计费模式:缩短最小计费单位、设置费用封顶、故障自动暂停计费、增加还车点并清晰标识禁行区。唯有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而非算计于人,才能重建信任。

景区之美,不仅在山水,更在服务与温度。莫让一辆电瓶车,寒了游客的心,损了城市的形象。(郑州大学 王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