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嵇敏的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事由与宇顺电子本身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处罚源于嵇敏此前在其他上市公司的任职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向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嵇敏时任交大昂立董事长,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宇顺电子明确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全部事项均为嵇敏在其他企业任职期间的相关事项,与上市公司本身不存在关联。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管理及各项业务活动均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相关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同时提示,所有官方信息均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涉及主体处罚事由关联事项处罚内容嵇敏(宇顺电子董事长、总经理)时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的相关事项,与宇顺电子无关警告,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