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01138)公告及通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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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中远海能公告称,公司2026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根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4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11.22元/股,自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A股现金红利发放完毕次日起生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调整方法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