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近200亿,上海警方捣毁特大虚拟货币地下钱庄,19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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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转我,境外账户秒收外币,不限额度、不交材料。 "就这句朋友圈里看着像"福音"的推广,让上海警方顺藤摸瓜,揪出一个涉案近200亿的团伙,19个人戴上手铐——5人已经被批捕。

2026年8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的这组数据,让所有动过"走捷径换汇"念头的人,背脊发凉。

近200亿元。 19名犯罪嫌疑人。 5人批捕。

事情得从2026年1月说起。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平台上公然推广换汇业务,话术很诱人——"跨境支付解决方案""不限额度""快速到账""无须提交审核材料"。

警方一看就知道:这水很深。

经过综合研判,立案侦查。 调查结果让人咋舌:早在2024年8月,以刘某、徐某、高某、王某为首的团伙,就已经开始盯上虚拟货币这块"法外之地"。

这个团伙的分工,清晰得像一家科技公司:

刘某:对接客户需求、联系虚拟货币币商、下达转账指令——典型的"CEO兼销售"

徐某、高某:负责招募社会人员,批量开设银行账户,供犯罪团伙归集和流转换汇资金

王某:专门负责操作涉案账户、划转客户资金

钱怎么"洗"出去的?

套路叫"对敲",三步闭环:

第一步:客户把人民币转到团伙控制的境内账户

第二步:团伙对接虚拟货币币商,购入虚拟货币

第三步:通过境外渠道抛售虚拟货币,兑换成外币,打到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

整套流程走下来,人民币和外币从未发生物理跨境,中间靠虚拟货币这座"隐形桥梁"完成价值转移。 资金流和信息流被人为割裂,传统的"由钱找人"侦查思路直接失效。

团伙赚钱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按比例收服务费。

过去干地下钱庄的,是教唆一群老年人跑到银行网点排队换外币现钞,在银行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给百来块好处费。

现在呢? 犯罪分子披着"金融科技"外衣,注册公司、开发App、在社交软件推广。

虚拟货币匿名化、跨境流转难监管的特征,被他们玩到了极致。

上海警方总结了这类犯罪的三大升级特征:

犯罪模式线上化——不再蹲银行门口拉客,改成"线上社群+线下熟人"双轨引流

资金流转割裂化——人民币与外币分别在境内外两个独立资金池中流转,侦查难度指数级上升

作案过程隐蔽化——团伙购买、开立大量空壳公司和个人账户,资金散进散转、层层兜转

更让人警惕的是,这不是孤例。

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已侦破多起以虚拟货币等为媒介的非法经营、洗钱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涉案金额超200亿元。

除了这起近200亿的大案,上海虹口公安还侦破了一起自搭平台的虚拟货币跨境非法经营案,抓获9人,涉案2亿余元。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一名换汇的客户,钱没少我的,境外也收到了,关我什么事?

大错特错。

地下钱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资金安全毫无保障。 更要命的是——你以为自己在"换汇",实际上可能已经卷入了非法经营罪的共犯链条。

法律定性非常清晰: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变相买卖外汇,属于《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非法经营数额2500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本案近200亿,是这个门槛的800倍。

真实判例就在眼前:

2022年6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郭某钊等人搭建"TW711平台""火速平台",以泰达币为媒介提供外币与人民币的汇兑服务。 最终郭某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二十万;范某玭被判三年三个月;詹某祥、梁某钻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获刑。

2025年3月,上海浦东法院宣判的65亿稳定币换汇案更触目惊心:杨某、徐某操控17家空壳公司账户,以USDT为媒介三年换汇65亿,日均资金流水超千万元,手续费1%-3%。

更值得玩味的是陈女士的故事。

2023年底,上海市民陈女士因为要给海外女儿汇款,受限于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辗转联系上境外"换汇公司"。 人民币汇出,女儿境外账户收到等值外汇,看似完美——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成了这条黑色资金链上的一枚棋子。 一旦案发,她面临的不仅是资金被冻结,还有配合调查、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上海警方经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喻檬说得很直白:跨境资金的流动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国际收支平衡。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进行外汇买卖。 虚拟货币在我国并非法定货币,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2026年2月,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42号文,更是把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全面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且首次明确了域外效力——境外主体向境内人员提供虚拟货币服务同样被禁止。

换句话说,那些在新加坡、香港注册的"换汇平台",别以为隔着一道海关就能躲过去。

警方提示:外汇业务必须通过银行等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无额度限制""快速到账""不交材料"等宣传,全是犯罪分子抛出的诱饵。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中搜查出大量银行卡——这些卡,有的是招募来的社会人员"兼职"开的,有的则是沾亲带故的"自己人"。

因为资金要进这些人的账户,出于信任考量,徐某、高某招募的多是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人员。

这哪是什么"金融科技公司",分明是一条靠人情、血缘、利益捆绑起来的犯罪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