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上海宝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情形,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内河航行作业的合规性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企业名称上海宝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20XJ违法案由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33-1-1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3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上海宝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3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9131*******20XJ,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宝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陈松玉,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81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00号19层268号席位。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陈松玉52.5%10502026-04-102016-03-252金晓萍47.5%950-2013-11-11
综合点评
本次上海宝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张家港海事局2500元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未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要求保持瞭望,属于内河航运环节的合规疏漏。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造成实质影响,但也警示企业需补全航运操作的合规管控,强化一线船员的安全规范培训,规避后续出现更严重的航行风险与合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