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刘翔发文:这么多天过去,等不到官方结果了,还是由我来说吧。第一:早在9月1日我已经买断,获得49.4万买断费,今后与体育局再无关联。第二:从2015年4月7日至今,所有工资补助等,共收入982935元,我于9月2日全数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西藏泥石流救灾。第三:官方说按规处理“在编不在岗”。我退役至今,没有接到过任何编制及岗位。国家年年规范和整治“在编不在岗”问题,为何11年后这么急匆匆的让我二选一?我尊重规定,接受疏漏,但规定从来不是借口,就像当教练和买断,迟到了11年,也已经不是选择。第四:把“安置”这件事放在阳光下,不是为了让社会舆论施加压力寻求第三条路。反之,被社会看到、被大众讨论、信息对等,才会让这个社会更有秩序,这才是时代在进步。
通过刘翔发布的以上信息可以看到上海体育局以49.4万买断了刘翔的岗位,从此刘翔再也不属于上海体育局的人了。在联想到之前,上海体育局发布消息,要求刘翔做出选择,要么回体育局上班,要么买断工龄。也许有人问了,刘翔已经退役了和上海体育局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还是刘翔作为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特有的待遇呢,国家体育总局有一个内部口径,对那些夺得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的运动员,退役以后会在各省市体育局安排职务,起码是副处级,所以刘翔是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属于副处级领导干部,因此刘翔算是体制内的公务员。退役10年,刘翔的确没有去上过一天班,但他的代言费也和上海体育局分成,所以这十年中,刘翔和上海体育局各取所需,保持了相对的平衡。
但这种平衡在上个月被打破了,上海体育局向刘翔提出二选一的方案,要么买断要么回来上班。这是为什么呢?作者估计,可能上海市委对上海市体育局进行了巡视巡察,其中的一项就是对“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检查,发现刘翔的编制岗位在上海体育局,体育局也正常向刘翔发工资,而刘翔却一天班都没上过,这是典型的“吃空饷”问题,于是便要求上海市体育局进行整改。也许有人说了,刘翔的代言费不是和上海体育局有分成吗?怎么成了“吃空饷”呢?这是两个概念,代言费的分成是根据运动员的代言合同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而工资奖金却是在岗位工作应得的收入,刘翔一天班没上过,拿了工资奖金就有问题了。
所以,上海市体育局如果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整改,只能让刘翔二选一,很多人可能支持刘翔,毕竟刘翔为国家争得那么多荣誉,代言费的分成肯定比体育局发给他的工资奖金要多得多,但规定就是规定,要就事论事,不能存粹以荣誉和金钱作为衡量。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不管是上海市体育局还是刘翔,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没有错,刘翔买断了也好,起码他不缺钱,还能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祝刘翔天天快乐,生活幸福。